市纪委监委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提醒信

2018-02-12 16:58 来源: 宣传部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金鸡报晓去,瑞犬迎春来。值此2018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纪委监委向您道一声:新年好!

  回望刚刚过去的2017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来不得半点松懈和停歇,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抓下去。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洁不洁看过节,廉不廉看过年”。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人情往来密集,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往往借年节之机乘隙而入,节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正逢佳节倍思清,廉如荷花一身洁,我们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务必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慎独慎微,廉洁过节,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年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乡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 宣传部
  • Copyright © 2019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新乡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 豫ICP备19034082号  网站总访问量:222532次
  • 网站声明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