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鄢陵县纪委监委聚焦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政治任务,紧盯“反腐”“扫黑”等中心任务,以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具体做到“五个坚持”,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实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坚持常态长效。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推进“三不”机制的重要抓手,制定《2020年鄢陵县以案促改工作要点》《2020年鄢陵县村(社区)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全县不同领域典型案例,汇编《2020年鄢陵县以案促改警示篇》,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取得长效。
坚持逢案必改。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所有未促改案件,建立分级备案机制,督促案发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圆满完成市纪委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2020年以来共运用112起违纪违法案件,向73个案发单位及村(社区)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84份,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1398场次,受教育党员4.78万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84场,查纠问题185个,修订制度73个,制定村规民约48项。
坚持专项推进。督促指导七大领域26家成员单位制定2020年度专项工作方案,并注重以案为鉴,惩与治同步发力,立行立改、专项整治、长效整改同步推进。围绕疫情期间陶城镇3名村干部私分疫情防控捐赠物资、马坊镇胡夏梁村违法占地、住建局原局长梁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件,在全县开展专项以案促改、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专项以案促改的针对性、有效性。
坚持提级推进。按照市纪委提级以案促改要求,运用扶贫民生领域和涉黑涉恶“保护伞”2起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开展提级以案促改工作,扩大了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同时按照县纪委提级以案促改要求,选取4个方面6起案例在全县各镇范围开展提级以案促改,调研法规室全程跟踪督导,拓展促改效果。
坚持示范引领。高质量开展“126”以案促改示范点培育工作,成功打造1个县直单位(财政局)、2个镇(安陵镇、马栏镇)、6个村(社区)(安陵镇新庄社区、北街社区、柏梁镇姚家社区、陈化店镇东明义社区、大马镇屈岗社区、马栏镇后纸坊社区)以案促改示范点,其中陈化店镇东明义社区、柏梁镇姚家社区以案促改经验做法,在许昌日报“以案促改进村居”专栏刊发,并接待长葛市、东城区纪委先后到东明义社区和姚家社区学习观摩。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全县以案促改工作的整体水平。在全市以案促改“好制度”评选中,《关于全面推进“清廉鄢陵”建设的实施意见》被评为以案促改“好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