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高质量整改目标,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长葛市坚持“三加工作法”,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坚决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整改责任再加压。采取“市委书记专题会”“两个约谈会”“三个通报会”等形式,从整改一开始就压实整改“两个责任”。市委书记专题会对重点人重点事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置意见,推动形成了县级分管领导全程盯办、纪检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的闭环整改机制,多方位、多角度夯实整改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现场会,由先进单位向其他被巡察单位介绍经验做法,既推广经验又压实责任,有效提升了整改的整体效果。今年先后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2次,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100人次,向县级分管领导通报50人次。
二是督促检查再加码。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巡察、主体责任办、督查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实施“周报告月小结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监督整改链条。今年先后对18个市直单位和193个村(社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同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党内党外“双公开”制度,充分接受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真改实改。
三是成果运用再加力。创新运用“一建议两约谈三通报四结合”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梳理,以文件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9条。创新运用巡察成果,把巡察工作纳入市委年度目标考评体系。严格落实《许昌市政治生态评价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年度考评机制。坚持把巡察成果与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相结合、与干部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及村级换届选举相结合、与单位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相结合、与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与以案促改相结合,先后对60名拟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审核。(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