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腐败案件日趋复杂,作案手段更加隐蔽。2020年1至10月,魏都区纪委监委共立案45件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1%,从案件数据上可以看出,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歪风邪气不断消散,清风正气不断上扬,好传统好作风不断回归,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当前,我区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空间越来越广,且手段翻新诡秘,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出现,这就需要完善的制度机制,切实让各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好职能效能,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合力,优质高效地查办各类案件...”魏都区案件管理监督室负责人王凯说。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魏都区着力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为加强党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开辟出一条清晰路径。
11月9日,魏都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审议出台了《魏都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试行)》,更新完善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成员”,为进一步加强魏都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查处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整合有关部门查办案件的力量和资源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们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互通报本单位查办的涉及党员干部案件情况,切实形成‘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线索移送、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召集人朱国选表示。
据了解,《魏都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试行)》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和问题线索的通报和移送、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案件办理的移送处理、宣传保密、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在法法衔接中的作用,统筹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只有各部门团结协作,运用多方面的手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查办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才能相互拾遗补缺,堵塞漏洞,保证案件的顺利查处,才能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造成强大压力,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刘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