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许昌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进驻 市委各巡察组举报反映方式公布
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18/06/01 16:16:29 访问次数:

按照许昌市委统一部署,从11月12日起,市委五个巡察组分别进驻长葛市、和尚桥镇、石固镇、南席镇;襄城县、姜庄乡、山头店镇、丁营乡;禹州市、苌庄乡、鸠山镇、磨街乡;建安区、艾庄乡、桂村乡、陈曹乡;鄢陵县、望田镇、彭店镇、大马镇等5个县(市、区)和所属的15个乡镇,开展七届许昌市委第五轮巡察。


      本轮巡察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着力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县(市、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与乡镇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常规巡察相结合,坚持以上带下、专常结合、交叉互动、同步开展,由许昌市委巡察办统一组织实施,将各县(市、区)委所属巡察组整建制统一调配使用,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即1个市委巡察组带3个县(市、区)巡察组的方式开展巡察。


      县(市、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要紧盯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扶贫、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等),以及县(市、区)、乡镇、重点贫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巡察监督要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二是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三是贫困识别和退出不精准的问题;四是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五是扶贫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和贪污腐败问题;六是干部作风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七是其他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八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乡镇常规巡察突出以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为重点,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问题;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三是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四是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微腐败、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五是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及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和扶贫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六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许昌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部门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从11月13日开始,到12月13日结束,时间为30天。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接收短信手机。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短信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集中巡察结束后,各种受理信访举报的渠道统一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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