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实施意见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
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
2022/05/23 17:59:43 访问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对审判执行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全市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印发相关《实施意见》,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实施意见》分三个方面共计14条,对全市各基层法院党组和中院各级党组织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贯彻精神,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再强化。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高级法院党组《意见》精神,进一步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切实增强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保障,建立邀请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法院业务培训制度,帮助破解“外行监督内行”难题。二是建章立制,“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再压实。法院党组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研究,密切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党组书记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定期交换意见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法院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追究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法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政治担当,推动“两个责任”形成合力。三是强化监督,推动监督治理效能再深化。法院党组要牢牢把握“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角色定位,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选人用人监督、审判执行权运行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驰而不息整治司法作风,依规依纪调查处置问题线索,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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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纪委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