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20年度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1:2020年部门预算汇总表;
表2: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3: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4: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5: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9: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10:2020年政府采购表;
表11:2020年新增资产购置表。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口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1.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共有室(部)22个,具体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监督一室、监督二室、监督三室、监督四室、监督五室、监督六室、审查一室、审查二室、审查三室、审查四室、审查五室、审查六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息室。(另有机关党委1个)。
2.许昌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共有4个科室,具体是综合科、留置管理科、宣传教育科、后勤服务科。
二、主要职责
(一)机关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 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案促改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参与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8.负责建立健全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同做好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
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高校和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1.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地主要职责
基地负责机关办案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配合机关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面向社会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负责看护队伍服务保障、场所安全和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编制139名,其中行政编制114名(公务员编制110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25名(管理岗位25名,专业技术岗位0名,工勤岗位0名),现在职人数为120人,离退休人数20人。
四、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增添许昌光彩提供坚强保障。
基地将继围绕服务保障、场所安全、运行管理、改造改建扫尾等工作,以场所管理为中心,场所安全、后勤保障为重点,在安全上严防死守,守牢安全底线。保障审查调查安全,促进基地运营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并不断加强管理,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增强场所管理和后勤保障能力。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3504.03万元,支出总计3504.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059.95万元,增长43.37%,支出增加1059.95万元,增长43.37%。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3504.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95万元,增长43.37%,原因是新增市检察院转隶33人,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专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是无此项目收入;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是无此项目收入;债务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是无此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是无此项目收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是无此项目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原因是无此项目收入。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3504.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95万元,增长43.37%,原因一是新增市检察院转隶33人,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将纪检监察大要案专项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
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111.2万元,占60.25 %,比上年增加711.52万元,增长50.83%,原因是新增市检察院转隶33人,人员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57万元,占2.78%,比上年减少2.49万元,下降2.49%,原因是2019年两名退休人员逝世,退休费减少;商品服务支出288.81万元,占8.24%,比上年增加86.64万元,增长42.86%,原因是新增市检察院转隶33人,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06.45万元,占28.72%,比上年增加264.28万元,增长35.61%,原因是将纪检监察大要案专项经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专项工作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主要项目是:纪检监察大要案专项经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专项工作经费、纪检监察看护队伍经费、基地运行费、纪检监察看护队伍办公场地租赁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境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5.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7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保留车辆较上年无变化。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暂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82.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83.59万元,增长42.11%,原因是新增市检察院转隶33人,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20年,我部门对纪检监察大要案专项经费等5个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8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纪检监察大要案专项经费项目。按照中、省纪委纪检监察工作要求,为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改进工作作风,营造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设立纪检大要案专项经费,预算金额300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支付机关执纪办案工作中产生的差旅、租赁等各项办案费用。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纪检监察看护队伍经费项目。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纪检监察看护大队是执行“两规”及留置看护任务的重要力量,为保障执纪办案安全工作需要,设立纪检监察看护队伍经费,预算金额80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支付看护队员的就餐补助和值班补助费用。加强看护队伍建设,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3.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专项工作经费。按照《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印发<许昌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专项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45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初核问题线索、审查违纪以及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产生的差旅、租赁等各项办案费用,保障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
4.基地运行费项目。按照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结合宣教基地工作职责和2020年工作谋划,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设立基地运行费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宣教基地日常运行支出,包括办公及客房保洁、维修维护、安全保卫、后勤服务、餐饮服务等,做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综合后勤保障、看护队伍服务保障、场所安全和综合后勤服务等工作。
5.纪检监察看护队伍办公场地租赁费项目。按照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保障看护队员执行任务期间的生活住宿稳定,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设立纪检监察看护队伍办公场地租赁费项目,预算金额54万元,实施期一年,主要用于全市纪委监委执纪办案工作看护力量提供办公住宿场所,保障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需要,实现“双零”目标,保证看护工作正常运转,达到保障看护队伍稳定的效果。
我部门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项目跟踪监督,提升自评质量,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公开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系统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1:2020年部门预算汇总表;
表2: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3: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4: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5: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9: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10:2020年政府采购表;
表11:2020年新增资产购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