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曝光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 2020/10/31 20:34:49 访问次数: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深入整治“四风”的部署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底线意识、自律意识,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魏都区统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5年,魏都区统计局以办公楼值班费名义,先后2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5980元。同时,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列支餐费、烟酒茶叶等公务接待费共计37785元。2019年1月,魏都区纪委责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魏都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发启写出书面检查,对原局长闫朝华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3月,魏都区纪委给予魏都区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报账员高葛景党内警告处分。

二、襄城县茨沟乡沟刘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1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茨沟乡沟刘村先后8次通过虚列禁烧等开支违规套取村级经费向沟刘村党员干部发放过节福利。其中2015年每人发放100元现金,其他年份每人发放一袋大米和一壶油,8次发放福利共计支出2.21万元。同时,茨沟乡沟刘村相关人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襄城县纪委分别给予茨沟乡沟刘村支部书记王俊敏、村委委员兼会计王自善、支部委员刘专亭三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的不到位、执行不彻底,纠正“四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问题被严肃查处,体现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规定、坚决守住底线。

端午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从日常管理入手,在细微之处着力,科学研判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深处走、往实里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聚焦发力、一体推进,做到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约束党员干部的铁规矩、硬杠杠。要坚决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党的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 许昌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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