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 2021/02/04 15:56:53 访问次数:

2021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禹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侯建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9月,侯建民在刘某某侄女工作调动一事中给予帮助,收受刘某某现金20000元和五粮液白酒一箱(折合人民币5400元),并于2018年10月违规接受刘某某宴请。2020年9月25日,禹州市纪委给予侯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葛市司法局公证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长葛市司法局公证处无依据向职工发放“创收绩效”奖金、省级文明公证处奖励、职业公证员补贴等共计390964元。长葛市纪委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给予长葛市司法局公证处主任贾晓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5月25日给予长葛市司法局公证处党支部书记汪艳艳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5月27日给予时任长葛市司法局局长张同岭诫勉谈话。

魏都区西大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5年,魏都区西大街道办事处以“协税奖”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10余万元。2016年至2017年,在曹魏古城拆迁改造项目中,该办事处使用违规套取的账外资金,向参加拆迁的工作人员发放误餐补助49.25万元。2017年该办事处使用账外资金组织办事处和曹魏古城拆迁项目工作人员80余人,分六批次到云南、重庆、广西、厦门等地旅游。2020年4月22日,魏都区纪委监委给予时任西大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俊阁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2020年4月24日,给予西大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李鹏程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和违规公款旅游一直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重灾区”,且在节日期间易发、高发,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上述问题的查处,进一步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以抓铁留痕的决心和驰而不息的毅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不变,对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保持高度警惕,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进一步提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编辑: 许昌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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