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
2020/10/29 18:35:43 访问次数:
一、长葛市老城镇前白村党支部书记宗海周违规为他人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5年5月,长葛市老城镇前白村党支部书记宗海周在明知该村村民高某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条件的情况下,为高某申请了危房改造补助金8500元。2017年6月16日,宗海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襄城县山头店镇乔柿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查克敬挪用公款问题。2016年5月和10月,山头店镇乔柿园村党支部书记查克敬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将其保管的本村征地补偿款共计130万元,借给他人生产经营和挪用于自己私办学校职工工资开支。2017年11月30日,查克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建安区桂村乡王门村原党支部委员霍海安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3月,许昌市许昌县桂村乡王门村党支部委员霍海安以县民政局要求低保户重新填报资料为由,违规收取本村16户低保对象照片冲洗费等费用共计640元。2017年6月16日,霍海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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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纪委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