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3/09/28 15:13:34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4月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园林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5月25日,第四巡察组向区园林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己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重要论述不彻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科学绿化思维不够坚决。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学绿化高度重视,强调“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区园林中心对我区部分街道绿化苗木的管理不注重质量,存在使用淘汰树种等问题。延安路、八一路、文峰北路等路段,仍然沿用淘汰树种--速生白杨树,每年开春杨絮纷飞,影响居民群众生产生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延安路、八一路杨树2023年因区财政资金紧张未实施使用杨柳飞絮一插净治理,于7月份对杨树进行定杆截头消除安全隐患和杨柳飞絮。延安路、八一路毛白杨,计划今冬明春绿化时节进行分段更换,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阶段。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实。在园林中心班子会记录中,第一项议程千篇一律的记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不记录材料的名称,是否真正学习无从考证。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魏都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许魏宣(2022)16号)重要文件没有落实,单位相关配套文件没有出台,班子会记录也没有相关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记录学习记录,安排专人做好记录,规范学习记录形式,详细记录学习主题、形式、参会人员等情况,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贯彻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理论学习机制,认真组织党支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学习交流区园林绿化中心以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截止目前,共学习19次。

3.政治纪律不严,规矩意识欠缺。一是在上轮编外聘用人员专项巡察中,故意瞒报四季采摘园聘用两名保安情况。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作为案发单位未开展以案促改。三是在巡察组实地查看区怀柔产业园过程中,向巡察组隐瞒丁香路绿化项目缺失黄杨球、雀舌黄杨球、红玉兰等市园林中心要求的树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底,四季采摘园移交至魏都投资公司管理,保安服务已解除合同。二是我中心在4月14日召开了全中心党员干部参加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在5月4日召开了中心班子成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目前已完成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等工作。三是丁香路道路绿化工程是魏都投资总公司在2020年冬至2021年春期间,负责进行绿化图纸设计、预算编制、财政评审、施工和养护,截止目前未移交我中心养护管理范围。

(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的不稳,宗旨意识不强。

1.主责意识不强,财务手续不规范。区园林中心抓从严治党工作不严不实。2021年3月,根据区政府《关于高桥营街道办事处拆迁清表苗圃进行市场化处置工作的会议纪要》(许魏政纪(2021)9号)文件,由区园林中心牵头,对我区项目清表苗木进行市场化销售,销售所得依规上缴区财政局非税账户。经查,区园林中心未依规将26.97万元销售资金汇款至非税账户,仅凭买方转账回复短信判断缴款成功,经与财政局对接,截止巡察结束前,未找到该款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到财政局非税科确认该笔款项,并打印票据。二是制定魏都区园林中心事业单位收款管理办法。三是完善单位收款流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来操作,从根本上保证单位收款流程的规范性。

2.管党治党“宽松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园林中心遇到问题不通过集体研究,习惯于就事论事,对自身问题避而不谈。一是园林中心未及时续买绿地养护公众责任险,造成2021年5月延安路行道树砸中群众车辆事故发生时处于脱保状态。并且事故发生后,未经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就匆忙对车主进行全责理赔。二是园林中心负责施工的各游园内部公共卫生间,均已长达数年无法使用,忽略了一切工作为了人民的根本出发点。经实地调研,灞陵健身公园(2021年2月竣工)公厕大门丢失,内部污水横流、臭味扑鼻、无水无电;无废公园(2019年7月竣工)指示牌与实际不符,地图上公厕指示位置是一片杂草荒地。群众在数字化城管和市长信箱反映过多次,始终无法解决,长期影响我区市容市貌和城市化管理排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绿地公众责任险在2021年7月15日已进行续保,并在每年保险到期前及时续保,确保不脱保,2023年7月16日已按期续保。对已建成的党建主题公园和灞陵湖全民健身公园公厕的大门、用水水源和用电电源等进行修复和完善,已经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经与区城管局沟通,同意园林中心将公厕移交城管局统一管理,正在进行移交手续办理;无废公园旁规划公厕不在无废公园建设施工范围内,我中心不负责该处公厕建设。关于指示牌与实际不符情况,我中心已将该指示牌进行移除。

3.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1)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依据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底资产负债表显示,存在3772.35万元应收款未及时清理。二是存在部分凭证后错页码、无明细等情况。(2)监督责任落实乏力,财经纪律不严,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分别涉及:2020年9月1日凭证显示支付电脑耗材、创文材料、展板等费用4.71万元;2021年2月27日凭证显示支付财务代理记账2.04万元;7月27日凭证车辆维修费和保险费共6万元,其中车辆维修费3万元;2022年1月30日凭证显示支付报刊、印刷、图书、代理记账费等2.56万元。(3)报销不合规票据,收据入账。2020年9月1日凭证显示支付电脑耗材费用2.49万元;创文材料、展板等费用2.22万元。(4)“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魏都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无审批表涉及资金0.46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魏都区园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凡是收据一律不得入账。已对往来账款进行排查,对我中心往来账款进行清理;二是严格执行《魏都区园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审核把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无论项目支出还是单位经费大额支出,必须经单位集体决策。三是今后严格按制度规范执行,杜绝收据入账等问题发生。四是完善了我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审批流程,严格按制度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尽责不到位。

1.班子整体战斗力不够高。园林中心班子凝聚力不强,战斗力不高,主要是中心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经查,在《2023年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周通报》中,市园林中心对各县市区园林绿化项目进展综合排名,我区2023年3月17日、24日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2023年3月13 日,因区园林中心“部分项目图纸设计和施工方案未完成”,导致我区在市政府2023年第10次重点工作交办会议被通报。谈话中了解,园林中心工作被多次点名的原因,系单位内部存在工作无故拖延和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3月7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卫东组织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园林绿化中心等职能部门以及魏都投资总公司、魏武资产管理公司、信产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召开加快“2023年许昌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协调会,就有关事宜进行了讨论研究。依据《魏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2023年许昌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许魏政纪〔2023〕8号),经园林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一是按照区委十四届区委常委第126次(扩大)会议研究意见(十四届〔2020〕27号会议纪要)和《魏都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及绿地养护管理模式改革建议(2020年11月2日)》要求,3月8日,园林中心委托魏都投资总公司对我区2023年计划实施的29项园林绿化项目进行招标,我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验收等工作;二是因市级工作要求和绿植种植时间限制,魏都投资总公司抓紧时间对受委托的项目进行发标,提前寻求合适施工单位对接实施项目建设,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同时,主动向区纪委监委进行容错报备。三是鉴于李博同志2023年2月21日-12月31日抽调到区文明办工作,期间由赵攀同志负责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工作。四是严守纪律规矩、优化作风,进一步强化园林中心党员干部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刀刃向内大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正之风,对工作疲沓、敷衍应付的责任人要坚决硬气手腕严肃处置。

2.营造营商环境工作不力。园林中心在项目施工和养护上的手续办理不及时,以及沟通态度等问题造成第三方公司颇有意见。座谈中了解到,2021年的补植补栽和设施维修的签证手续,2022年4月第三方公司和监理就已签完字送至区园林中心,但园林中心至今仍未签字继续上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1年4月-2022年补植补栽和设施维修签证评审已向区政府报告,分管现级领导和常务副区长已签字,现目前报告已递交财政局,财政局正在走内部手续。

3.苗木养护工作走形式。一是颍汝千渠(付夏齐段)景观提升工程自2021年工以来,养护效果不佳。2023年3月16日,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如篮球场大门和内部地垫缺失、绿化树木被砍伐、汀步大量丢失、绿化带醒目处有坟墓等问题。并且座谈中了解到,该项目养护负责人至今不知道项目已经移交养护。二是对第三方公司的养护考核工作走形式。经查,园林中心对第三方养护公司--花之都实业有限公司的考核打分表存在应扣未扣分项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绿地养护标准和质量,督促指导及培训养护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确保达到精细化管理。同时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到位,不出现断档和不知情的问题。二是拟定《许昌市魏都区区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制度,制定考核细则,与中心城区绿地养护考评办法同步实施;成立考核小组,按计划每月组织人员落实考核制度,严格实施考核,结合巡查制度,加强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的督查督导并计入考核;结合考评办法,利用考核时机将各养护公司数字化案件处置情况进行一并考核,并要求其每月对所属案件处置率达标。

4.工作缺乏履职尽责意识。园林中心日常工作不扎实,做事缺乏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的长远考虑,持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表现为机构改革进度缓慢。园林中心于2020年6月机构改革成为区城管局二级机构,截止目前,人、财、物还是独立状态,改革进度迟缓,间接造成项目交接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6月,根据中共魏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许昌市魏都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许魏编〔202343号),许昌市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以下简称园林绿化中心)区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制度建设缺失。

1.组织人事工作有纰漏。一是园林中心“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三会一课”召开不及时,补记漏记现象明显,并且效果不佳,没有入脑入心。座谈中,绝大多数人不记得最近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具体内容。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区园林中心在编24人,没有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一定程度影响对第三方业务工作的指导。三是副科级职数过少。机构改革后,园林中心有五名副科级干部却仅有一个副科级职位。四是人事调整不够着眼大局。比如:2022、2023年,某中层干部依次借调“一办五部”、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创文办,由于长期在外借调,与自己股室的业务工作脱节断档,一定程度影响单位整体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每月一次支部会议召开制度,并有记录;落实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会议召开制度,并有记录;落实每月一次党小组会议制度,并有记录;落实每季度一次党课学习制度,并有记录;落实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并有记录和信息报关材料;每年按城管局党组工作安排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活动。二是2023年3月7日带领养护公司养护经理参加许昌市园林绿化中心召开园林绿化培训会,同时将积极参加下半年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切实通过培训和技能比赛提高养护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是2023年6月,根据中共魏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许昌市魏都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许魏编〔202343号),园林绿化中心事业编制16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6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四是根据工作实际,已对相关股室人员分工进行调整,避免出现脱节断档现象。

2.机关制度建设缺失。一是日常考勤制度落实不严。座谈中了解到,园林中心抓工作纪律有“老好人”现象。比如:签到表从不按时收回和存在代签现象等。二是文件管理工作 缺乏建章立制。经查,园林中心2004年至今红头文件没有在档案局存档。三是业务管理制度缺失。首先是督查考核股 日常主动巡查较少,没有相应的制度执行,多依赖数字化城 管和市长信箱对工作进行监督,问题出现后才去被动解决。其次对第三方养护公司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量化考核体系。据实地走访了解,园林中心数字化排名靠后的原因是内部机制运转不够顺畅,案件办理存在拖拉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园林中心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时收回机关人员签到表。二是及时与区档案局对接,做好红头文件整理、装订、立卷、存档工作。三是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完善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划分、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以便随时查阅;明确巡查任务及时程安排,结合辖区内绿化养护情况,制定计划,落实每周三次巡查任务,利用定期或机动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巡查时机和专项整治活动对一些占绿毁绿行为进行整治和宣传,如在今年开展的坟茔占绿整治活动和绿地内种菜及圈绿占绿等活动时机,向群众讲解有关知识,大力宣传护绿爱绿,加强市民对绿化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一是单位大部分“三重一大”事件未经会议研究,“三重一大”记录本内容简单,补记现象明显。二是经查,行道树砸车赔偿、清表苗木销售等事件未上“三重一大”会议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使用专门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做到完整规范。

二、整改意见建议完成情况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区园林中心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会。要制定学习计划,学习上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注重联系实际学,围绕工作学,盯着问题学,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二是机关支部要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区园林中心是全区园林工作的指导机关,区园林中心机关支部自身更要从严要求,要认真执行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对照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规定人数开好会,做好记录,杜绝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把“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园林中心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支部理论学习机制,认真组织党支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学习交流,确保党员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出坚定信念,学出使命担当。三是注重学习的时效性,紧跟中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净化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是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取个人自学、网络学习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学透学全面。

2.扛稳“两个责任”,规范建章立制。区园林中心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扛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作为,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厘清岗位职责,明确责任清单,结合全区作风建设巩固提升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履行好分包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监督检查要主动作为,敢于较真碰硬。纪检组长要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分析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大对下属党组织的指导力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从各个方面纠正“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确保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实处。

3.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杜绝“慵懒散”现象。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程序依规依纪做出分类处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单位制度建设,积极建章立制,对已经制定的制度要确定专人监督落实,不能走形式。三是树立前瞻思维,要坚持关口前移,把工作做到前面,主动作为,不能总是等数字化城市、市长信箱等其他部门把问题暴露出来了,才去被动解决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升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运用有解思维破解工作难题。二是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坚持领导带头、靠实责任、协调联动破解难题,制定推行解决问题公示制、目标承诺制、挂牌督办制、定期通报制和领导分包制等措施,采取工作推进会、难点分析会等方式方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正之风,严守纪律规矩、优化作风,进一步强化园林中心党员干部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重要论述不彻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彻底。园林中心存在工作人员长期请假,停止发放薪资和社保,保留编制的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魏海峰同志6月12日已到单位正常上班;李琼同志为区园林中心在编人员,因长期请假,于2015年2月停发工资。经我中心多次与李琼本人沟通,其本人于2020年12月1日到单位报到,后因痛风病发作未上班。2021年以来,我中心与区编办、组织人事部门多次进行对接,因李琼档案资料不全,无法办理调出等转移手续。截至目前,经与李琼同志沟通,已同意办理辞职手续,我中心已通知其本人来单位办理辞职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4-2336706;邮政信箱:许昌市天宝路666号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电子邮箱wdqyl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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