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魏都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3/09/28 15:07:27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227日至47,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直工委进行了巡察。525日,第一巡察组向区直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己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有差距

1.理论武装流于形式。区直工委2020年9月下发《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建立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文件后,在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召开的8次党组织会议上均没有进行“第一议题”学习。谈话时部分人员不清楚“第一议题”和中心组的区别,连续3年年初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终学习汇总表内容完全一致,均出现年初下发的文件已有年底内容的现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存在敷衍应付问题,学习内容和时间存在明显错误。如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在10月份开展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出现个人发言提纲与学习笔记各学各的,文不对题的情况,2名中心组成员撰写的个人学习笔记大面积大范围互相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之后每个月党组织会议记录均记录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今后将继续坚持执行《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建立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党组织会议“必修课”。二是加强内部学习,扩大理论学习范围,在6月1日召开的区直工委领导班子(扩大)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会议中向全体干部讲解“第一议题”和中心组的区别,并在工委机关工作群中发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与‘第一议题’制度区别”链接,要求全体学习。三是按照宣传部要求不再制定全年计划表,立行整改取消计划表,根据宣传部和组织部印发的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及每月跟随宣传部理论科发布的中心组学习必学篇目、研讨内容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制定当月学习内容,半年及年底做好学习内容汇总,留存及上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汇总表》。四是重申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严肃性,对个人发言提纲与学习笔记撰写要求再规范,对学习笔记开展检查,提高中心组个人学习笔记记录的规范性。 

2.重点工作开展不扎实。 

(3)万人助企活动成效不明显。万人助企仅停留在填写表格上,平时电话联系企业,必要时才实地到企业走访调研。如2022年8月22日,9月22日,12月26日均到企业宣传惠企政策,3次活动内容直接复制粘贴,文字描述一模一样。2021年启动至今,没有聚焦企业的各种问题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和可操作的方式方法,未解决任何实际困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万人助企”工作,严格落实万人助企工作日制度,组织助企干部下沉一线开展工作,积极向企业宣传各类涉企、惠企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切实增强助企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分包干部要密切关注企业生产情况,要主动排查解决矛盾问题,建立《魏都区万人助企工作日记录表》,每月总结工作制度,推动活动走深走实。三是提高企业满意度。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区“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办公室《督查通报》中,督导组分别于2月份、3月份、6月份通过实地查看和电话回访形式,抽查区直工委班子成员分包企业是否经常走访企业、服务是否满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否满意三个方面,三名班子成员分包的企业回复均为满意。

(4)“三百三强”活动开展不严不实。活动开展不经常,服务群众不深入,多次出现调研走访内容空白现象。如2021年7月2日,2021年9月2日,表格中仅标注数字,反映问题、解决措施、解决问题等栏均为空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开展升基层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调研。以“五星”机关创建为抓手,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通过组织观摩、查阅资料业务指导等方式,对走访党组织逐个问诊把脉,根据单位部门承担工作职责定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特点和规律,做到精准指导,培优育强。三是持续推动“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走深走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活动安排部署,主动融入,坚持服务基层,2023年7月份,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被中共魏都区委办公室、魏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为“魏都区2022年度‘联乡帮村’工作优秀集体”。

3.主动作为不够。作为全区机关党建领导部门,对本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放任自流,没有做出表率,出现“灯下黑”现象。2018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长期由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于2021年8月换届,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迟延后到2022年12月才落实,支部大会选举相关材料出现前后矛盾的明显错误,如换届请示中显示选举纪检委员,换届报告中却为组织委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份组织召开工委机关党员大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熟练掌握并深入贯彻《条例》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思想、基本定位,不断增强机关党支部工作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换届管理的监督,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要求,党支部期限届满6个月前提醒党支部书记进行换届,避免再次出现“灯下黑”现象。三是对2022年12月党支部大会选举相关材料进行校对审核,对错误之处进行修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进行资料整理和规范,严格进行文字校对,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严的氛围不浓厚

4.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如2021年9月23日开展的廉政谈心谈话,内容不明晰,格式不规范,未见廉政约谈记录,未见任何个人签字。“以案促改”工作仅限于召开教育警示大会通报案例,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单一,警示效果大打折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坚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于3月31日、7月1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把工委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开展党规党纪学习。3月22日下午,组织召开“党规党纪进机关”廉政教育宣讲活动,邀请区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党规党纪学习为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身边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思想言行,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意识和能力。三是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8月18日,工委机关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情况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填写《风廉政建设约谈记录表》四是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要深刻吸取教训,731日召开区直工委巡视巡察整改、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建立以案促改问题整改台账。

5.监督责任意识淡薄。接受监督责任意识淡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如2022年1月5日召开的1月份党建工作例会(研究拨付区城管局等15个单位专项党费有关事项)、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征求意见会)等会议记录显示,未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派驻监督的认识,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和指导二是健全和完善《区直工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酝酿前主动征求、听取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单位在召开领导班子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时,及时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听取意见建议,今年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14次三是开展廉政谈心谈话。7月6日,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区直工委2名班子成员,区直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人员进行专题廉政谈心谈话谈心谈话以“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开展,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等方面党员干部做出提醒、提出要求。

6.财务管理混乱。

1财务手续不健全。如2020年2月支付养老金12612.16元,支付申请书无经办人、受理人、审核人签字,无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原始凭证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确认账目,找当时经办人、主管领导等补签二是关于“2020年2月支付养老金12612.16元原始凭证缺失问题,因当时区委直属工委养老保险还未从组织部分离出来,该笔支出是组织部税款所属期在2020年1月和2020年2月养老保险实缴金额的一部分,所开具《税收缴款书》归组织部所有,所以区直工委留存的原始凭证,只有入账通知书和支付申请书。当时支付时为说明情况,工委工作人员在支付申请书上备注有“五险为1、2月养老保险,另说明:养老保险还未从组织部分离出来,所以没有缴税凭证(税收缴款书)”。区直工委税款所属期在2020年1月和2020年2月的《税收缴款书》在2020年4月17日支付1、2月五险(不含养老)税款时作为原始凭证装订在册。坚持将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财务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工作要点和关键,不断筑牢财务管理工作基础,提升财务工作管理水平。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财务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事前报批、及时报账”“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经办人员对票据和支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在报销时有代领导签字现象,如2020年8月支付邮电费126元,2021年2月支付取暖费等16520元,2021年7月支付体检费12000元,3笔总计28646元。特别是在专项党费拨付相关票据上,2020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代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笔总计28646元写出代签情况说明,核实确认账目后分管领导补签,并把情况说明和补签手续一并存入档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中共许昌市魏都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款项支出审批程序,严守财经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财务知识专题学习,了解掌握财务政策、法规制度及财务工作流程,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强化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党费管理人员专业水平,邀请组织部组织科有关领导对工委党费收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熟悉单位党费管理制度,提高党费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三)党组织领导能力有欠缺,机关党建灯下黑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作为机关党的工作领导部门,没有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走过场。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未见谈心谈话相关记录,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错字较多,有扫描文字、照搬照抄现象。2020年度、2021年度,巡察整改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没有谈心谈话、整改台账等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于6月份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重点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综合素质,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今后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区直工委编印《机关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召开,2023年以来共召开了3次民主生活会,分别是2月15日召开了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6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31日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

8.专项党费落实不到位。活动开展拖延迟滞,2020年、2021年区委组织部分别向区直工委拨付2万元专项党费用于党员培训和机关党建工作,截止目前,2020年党费仍剩余14872元,2021年2万元未使用,专项党费闲置在账户中,未见具体落实发挥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遵照中组部党费使用相关规定,不断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并在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如:在“七一”期间印制党员政治生日贺卡3000份、表彰“十佳机关党建品牌”印制宣传手册100份等,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激发了基层党员的使命感,为加强机关党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提供支持。

9.制度机制执行有落差。工作制度仅存在于书面文字上,没有严格落实执行。如未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有请假条,没有销假条。请假频次多少、时间长短没有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请多请少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制定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同时,签到有代签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区直工委作风建设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活动,聚焦查找“六对照”方面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活动,制定《区直工委纪律教育月学习计划学习党规党纪16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廉洁文化硬笔书法作品1篇、参观“线上展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修订完善《区直工委考勤制度》,将个人出勤率与平时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先等事项挂钩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允许代签,并标明到岗时间,凡未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按旷工对待。三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好人员考勤、外出报备制度,每月办公室打印出考勤表逐人核对,将考勤情况汇报工委主要领导,同时在办公室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作风建设得到持续巩固提升。

二、整改意见建议完成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坚决拥护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用好“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时刻保持全区机关党的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站得高、看得远、不掉队。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坚守第一方阵,利用“微信群+党支部”的模式推动学习,开设了“党员微课堂”60期、“党员加油站”22期、“党员学党章”30期;在“魏都党建融媒”公众号开设“区直机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谈落实”专栏,20位机关党组织书记畅谈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强化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继续坚持执行《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建立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党组织会议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止目前,区直工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4次。

2.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细化“两个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强化压力传导,定期进行廉政约谈,及时发现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严格纠正问题。提高接受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责。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流程,加强审核,专项经费专人负责,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规、清晰透明。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抓统筹重落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把工委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7月6日区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区直工委2名班子成员,区直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人员进行专题廉政谈心谈话8月18日工委机关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2人进行约谈。三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中共许昌市魏都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款项支出审批程序,严守财经纪律。

3.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严守党内政治规则。作为全区机关党的工作领导部门,要时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全区机关党建工作共同进步。加强支部建设,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落实落细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做到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要真正把制度机制落到实处,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熟悉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充分激发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主观能动性。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推动业务融合,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党支部活动,推动党建品牌效益和影响力扩大,开展了首批“十佳机关党建品牌”评选活动,评选出了区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四比一创”等10个党建品牌。二是聚焦基层党建强基固本。夯实党建基础,推进党务工作规范,建立联络指导机制、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提醒、“三会一课”调阅等机制,日常指导标准规范,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五星”支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激励各机关党组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党建示范点和机关“五星”党组织创建工作,选取党建工作基础好、特色品牌突出的单位作为标兵,对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命名为“魏都区第一批机关党建示范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23642;邮政信箱461000;电子邮箱quzhigong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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