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1/02/05 13:45:46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6月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园林绿化中心进行了巡察。9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认识、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区园林中心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9月10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园林中心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主要负责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巡察反馈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扭住党建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区园林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各责任人迅速行动,对照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情况。10月10日,区园林中心党支部制定印发了《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贯彻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措施、整改步骤、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细化,形成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情况,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关于党建引领不强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自9月份以来,主要负责人给全体党员上党课1次,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分别设置了党建工作会议记录本、行政工作会议记录本、“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立行立改党政会议记录不分、议题庞杂问题。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魏都区绿化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安全,扬尘污染治理,施工进度督查。自巡察以来,我单位负责实施的绿化项目无安全事故、无扬尘治理不到位现象。二是落实责任,对每一个绿化项目,都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现场管理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按照施工节点倒排工期,建立台账,夯实监理公司的现场督导责任,充分发挥监理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纠偏。通过在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约定奖惩措施,激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三是克难攻坚,打造亮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把整改成效体现在促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上来。2020年两次全市百城提质和产业项目观摩中,我区共有8个项目列入观摩项目,其中我单位负责建设的党建公园和无废公园,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了市、区领导的肯定,为我区争光添彩。在今年的许昌市国家文明城复审迎检中我中心是主创单位之一,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复审迎检中作为牵头单位,任务重、难度大,我们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动力,两手抓、两促进,圆满完成了承担的任务。

3.关于思想建设虚化问题

一是研究制订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落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读本》等作为必读教材。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种形式,真正让学习由“本分”转化为“本能”。二是强化了对学习强国的督促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排名,由督促学转化为主动学。三是研究制定了《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等政治理论学习实施方案》、《中共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并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学深学透。

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中心党支部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高度重视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整改以来多次到园林中心召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方面的专题会议7次,对园林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督促园林中心领导班子对中心中层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园林中心制定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制度中细化了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四项内容,从各个方面查堵纠正“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确保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实处。三是主要负责人牵头修订完善了单位请销假制度、外出登记制度、上班签到制度、单位公章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项目观摩、文明城验收、生态园林城验收等中心工作,把任务落实到人,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时提醒批评,着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比如在数字化案件处理工作中,专门召开班子会议,明确各类案件的责任人和追责办法,形成会议记录,真正把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四是9月22日召开了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会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园林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10月23日园林中心领导班子对园林中心两名副科级和下属4个股室中层进行了廉政约谈。截止目前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律作风方面的专题会议7次。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自9月份以来,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结合单位的职能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多次组织党员到福利院送水果、组织冬季义务植树,到无废公园、党建公园开展义务劳动、重温入党誓词,使活动有特色、有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通过抓学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强化党员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二是认真组织巡察整改专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进行了充分的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亲自审定领导班子剖析材料,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会上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参加,开展了真刀真枪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的效果。三是会后对上会的各类资料进行了分类归档,并放存于专门的档案柜。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慵懒散现象较为普遍问题

1.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完善了单位请销假制度、外出登记制度、上班签到制度,严格出勤考核。二是完善了单位公章使用制度,明确用章范围和流程,明确了合同签订、工程验收、工程变更流程,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有责任

2.关于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一是健全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制度,制定了《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绿地养护考核管理办法》,并建立养护日志,切实提高养护质量。二是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规范个人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三是经与政府办的沟通对接,研究制定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公文管理制度》,并与11月17日参加区委组织的魏都区党内法规工作业务培训,掌握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础,确保行文规范有序。四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把领导、指导、督导等工作做细做扎实,加强日常性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干在平时、落到实处。

(三)关于廉洁纪律不严,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公务接待制度》,无论是会议、上级来人等,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数,严格执行制度,对不合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二是建立区园林中心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公务用车登记与归档,随车携带派车单,按要求记录行驶里程和车辆加油、维修情况。三是组织召开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四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专项活动,使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有更深刻的认识。

2.关于工程项目费用支出不合理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制定《魏都区园林中心政府采购控制制度》,完善工程招投标流程,理清责任,强化招投标核准和监督检查。二是将保洁费用纳入绿地养护预算范围以内,不再单独支付保洁费用。三是加强对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参加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学习会计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完善凭证资料,规范记账内容,做到凭证内容、发票内容充实、清晰。

3.关于财经纪律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了《魏都区园林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分别对政府采购限额以上、3万元以上、1万元至3万元、1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明确了内部控制机制。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签批权限和流程,对财务报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财务内控管理。经费支出要取得真实、完整、合法的原始票据,否则,单位财务部门拒绝报销。三是研究制定了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内部决策机制,开展了一次财经专项整治活动。

(四)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力,干部使用不规范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修定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并组织全体人员在进行学习。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不得以“同意”或“无意见”等简单形式附和敷衍。并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指导,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规范科学。二是形成“三重一大”专题会议纪录本,加强对重大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2.关于超职配备问题突出问题

根据三定方案,对增设工会、计财股、防火办合并入办公室;对增设的养护股合并入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股,对增设的林政稽查队合并入资源林政法规股,目前已整合完毕。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加强人事管理,研究制定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对借调人员要严格履行借调手续。二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室文[2019]7号第三项之17条规定,将区园林绿化中心(区林业局)的林业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划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都区分局。目前我中心正处于机构改革阶段,待改革完成,对中层干部进行统一的竞聘上岗。

4.关于队伍建设谋划不足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干部职工工作激励机制》,从目标激励、分配激励、榜样激励、承接激励四个方面,激发干部职工的闯劲、拼劲和韧劲。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对人员分工进行相应调整。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业务实际,制定相关员培训计划。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下步巡察整改工作

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强化整改措施,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巡察整改的成效促进魏都区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长”的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和长期任务,坚持巡察整改机构不撤队伍不散、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整改阶段,每季度听取1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单位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各股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层层传达压力。

(二)坚持“严”的标准。坚决克服交卷过关思想,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务实整改、深入整改、全面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对进入长期整改阶段的事项,锲而不舍全力推进,确保风险隐患安全可控。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三)确保“实”的效果。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和“绿满魏都”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4-2336706;邮政信箱:许昌市天宝路666号魏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电子邮箱wdqyl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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