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24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魏都区统计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魏都区统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22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53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目前,已完成21项,未完成1项,完成比例95%,建立完善制度7项,其中,下发红头文件1份,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
1.思想建设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局党组政治领悟力不足,对“第一议题”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不深,2020年3月至今召开党组会49次,22次未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新要求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局党组没有按照《许昌市魏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制定统计工作“十四五” 规划,缺乏对全区统计工作的长远规划,未把统计工作融入到全区大局去推动、去发展。对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研究不够,贯彻不力,疫情以来,对全区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发挥参谋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与统计工作相结合,提高全区统计队伍工作水平。2023年至今共开展4次班子会,均按照要求,开展“第一议题”;二是积极谋划十四五中期和后期(2023-2025年)魏都区统计工作。初步制定了《魏都区“十四五”统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统计工作思路和统计工作任务,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服务体系,力争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发展实际;三是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增强统计预警监测服务的时效性,每月月报期间坚持日报汇总、研判、共享、汇报等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全程跟踪监测把控,杜绝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发生。规上企业数据上报后,第一时间开展经济数据分析,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全面、详实、深入的月度报告,并在报告中着重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向党委、政府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正确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坚持每周定期不定期的全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及时在政府经济工作会上向行业主管部门、办事处通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2020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作出重要讲话,局党组没有及时跟进学习。2021年12月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党组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予以落实。2021年7月《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有2人以上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证”,而截至目前统计局未有人取得统计执法证。
整改情况:一是将《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局学习计划,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二是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努力增加获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数量。
(3)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局党组对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要义缺乏必要认识,学习流于形式。原党组主要负责人3年理论学习笔记出现3种不同笔迹,个别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字体大宇面稀存在应付。“四个意识, 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基本政治知识掌握不牢,个别谈话13人中只有1人能够正确回答。统计本单位“学习强国”积分情况发现:积分在100以内的有11人,其中3人0分,1人1分,1人4分。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严格按照制度和计划开展学习,实事求是,杜绝补学补记现象。2023年至今共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3次,主题党日3次。二是规范学习笔记,每月由主要负责同志抽查中心组学习笔记。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四个意识”。3月21日,组织了一期由局长桑崇同志主讲,主题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树立良好干部形象”的廉政党课,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踏实履责。四是局党支部每月抽查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强国”APP的学习情况,并对学习不积极的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已对2、3月学习情况开展通报。
2、统计职能发挥不充分
(1)“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欠缺,2020年党组对突发疫情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分析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统计分析多以各行业数据陈述,未形成综合性分析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决策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加强统计分析研判,坚持综合分析和专项分析相结合。每月上旬报表期内,各专业坚持日报汇总研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分析不搁置;每月中旬企业平台数据上报完成后,各专业形成多角度的专项分析,结合各专业专项分析,形成全面的综合分析。每月下旬通过分析找准问题、短板和症结后,报区主要领导同意后,与指标主管部门共享共商,并针对下月情况超前预判、分档测算,使部门帮扶、调研、对接企业有方向性、侧重点。二是与各经济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坚持每季度企业报表、研判分析后,撰写季度分析报告,充分利用《魏都统计》阵地有深度、有层次地发挥统计分析谏言服务职能,同时,在报告中重点写明完成情况,及时向数据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做到数据共享畅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分析研判。
(2)统计分析研判不透。统计工作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的常规性统计任务,向各级领导和部门提供多为年度、季度和月度数据,在全区经济中占比大、影响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业、投资、服务业、贸易等领域的统计监测,缺乏统筹安排和过硬措施,导致2021年上半年出现全市综合排名倒数第1名的被动局面。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各专业的定期走访。分类型对重点行业、头部企业、问题企业等有侧重地进行调研,充分了解企业产销存客观具体情况,掌握一手数据资料,把调研中发现的亮点、难点问题作为精准分析的有效支撑。二是对下做好培训指导。统计方式方法、方案制度随经济发展、国家需要会出现阶段性调整,企业情况也不尽相同,针对统计业务,统计局各专业根据情况开展了办事处层级的定期、不定期培训,以使统计工作更加适应新阶段、新情况、新变化。
(3)统计工作失职失察。统计工作失职失查。执法意识不强,执法不主动,开展检查工作多是等市局安排,“自选动作”基本没有。在2021年许昌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中,部分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市统计局要求如期按目标整改落实到位,2018 年以来没有自办统计执法案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统计系统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充分强化统计系统的法治水平,着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我局计划开展统计论坛,加强对系统内统计人员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专业化水平,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计划邀请其他各县区拥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对我区的“四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我区执法空白情况整改到位。
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主体责任夯的不实。主体责任夯的不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签订目标责任书走形式。查阅2018--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把手”与科级干部、科级干部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目标责任书套用局党组与区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没有根据实际岗位明确工作责任。班子成员没有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对分管股室的廉政风险抓的不紧,防范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二是签订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一把手”与科级干部、科级干部与分管股室签订的内容根据实际岗位明确责任。三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掌握人员的思想状况,引导干部职工把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月底前已完成第一季度廉政谈话。
(2)监督责任发挥不到位。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怕得罪人而不敢担当,针对单位迟到、早退、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条、长期请病假手续不全等违反工作纪律现象不愿动真碰硬,存在“老好人” 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主动靠前监督,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大额开支全程监督,加强对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的监督。二是不定时开展作风纪律抽查,对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事项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现问题严肃处理。2023年至今共开展作风纪律抽查2次,没有发现问题。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前报备和事后报告制度,进行廉政提醒,做到监督无死角。
2、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工作浮于表面。班子成员对待工作只求过的去,不求过得硬。谈话反映个别班子成员对工作开会安排布置较多,亲力亲为落实不多。干部队伍不同程度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现象。对于长期存在的基层基础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队伍不稳定,随意性大,统计人员能力不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 2020 和2021年,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两年更换4次,人员交接时不沟通,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错误,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走访调研不深入,多是听汇报、看数字,对办事处、企业真实情况了解不透,提不出可行性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多以“魏都统计”为主,今年的魏都统计截至目前编发了一期是在1月份。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及时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查。2023年至今共开展作风纪律抽查2次,没有发现问题。二是3月21日召开全体会,强化党员身份认同,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引导全体同志明确自己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三是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到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以及本辖区内的300多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督查指导;四是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切实做到基层基础规范化。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到办事处及企业中去,调研企业运行情况,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困难,想方设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同时,对企业上报数据的质量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并形成调研报告。2月28日,6个工作组下沉到各分包街道办事处,与一线人员一起共同分析研判经济形势,现场指导统计业务,围绕全力以赴助力首季“开门红”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理思路、强措施、促落实。
(2)后续工作落实存在漏洞。国家开展大型普查时规定对基层所聘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两员”付有一定的劳动报酬,统计局对劳动报酬发放情况没有进行跟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机制,对普查人员劳动报酬发放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对各办事处发放经费补贴加强管理。二是各办事处人普办把七人普经费补贴发放写出情况说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给统计局。
(3)日常监督管理有缺失。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缺乏教育管理。2019年11月本单位3名职工在局办公室发生口角,并产生了肢体冲突,给单位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 年10月23日,我区正处于疫情防控战时状态,统计局值守卡点人员脱岗被防控督导组进行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和了解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情况。3月底前已完成第一季度廉政谈话。二是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利用平时考核等方式,拓展日常监督途径,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针对我局人员疫情防控卡点值班脱岗被通报问题,我局人员立行立改,已写出深刻检查上报组织部。重新修订《区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以后再出现此类问题,严格按照制度处理。
3、财务管理不严格
(1)专项资金支出手续不全。2017至2021年发放的基层“两员”补贴费用,附件中只显示拨付于各个办事处总金额,不显示具体发放人员名单和补贴时间。
整改情况:完善资金出纳制度,加强对财务支出管理监督。针对该问题,我局财务人员立行立改,涉及专业人员已提供专项经费发放人员名单,并附于原始凭证后;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学习,规范记账,查漏补缺,避免下次再出现类似问题。
(2)补贴发放程序不完整。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发放的网络文明志愿者补贴,按照(许魏文明办[2017]19号)要求单位负责人审核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得分情况,形成统一表格报送区文明办,附件中没有此项内容。
整改情况: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程序,核实相关财务凭证,在原始凭证后附上得分表格,并加强对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
4、巡察整改不到位。上轮巡察发现问题: 本单位财务人员一兼多职,未按财经制度要求设置出纳、会计两个岗位,目前此问题仍未整改,现财务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财务和人事,出纳、会计一肩挑,且为外聘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领导班子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等财务制度,提高班子及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财务能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二是配强力量。挑选责任心强、踏实能干、有会计从业经验的同志担任出纳一职。
5、审计整改不彻底。2016 年农业普查购买一批专用设备,无发票,挂在其他应收款,2020 年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此问题要求整改。2022年1月,财务人员在未收到原始发票情况下,凭微信截图将该项业务列入固定资产,冲抵其他应收款账目,不符合财务入账规定。
整改情况:因省统计局未给发票,此项支出保留在其他应收款科目。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我局依据审计局建议,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清查梳理,并积极跟市局协调沟通,由于市局无法提供原始发票,且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不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要求,故依据市统计局开具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转销,并且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该发票只能用于入账,不得二次支出,避免相关廉政风险。下一步:一是要强化整改责任;二是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严格,干部管理有待加强
1、落实党建责任制有不足
(1)机关党建抓的不实。领导干部上党课没有结合自已实际工作,多为网络下载内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对党小组的构架不清楚,不能确定自己属于哪个党小组。各党小组不同程度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方式单一、效果较差。党支部对吸收优秀群众加入党组织培养不重视,2017以来未有一人积极加入党组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狠抓支部党的建设,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提升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支部对标创建“五星”支部。二是强化学用结合。注重党课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领导干部上党课注重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认真学习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三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各党小组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并安排专人记录;集思广益,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并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主题党日活动中去。四是加大力度壮大党支部队伍。目前正在积极动员并及时吸收优秀群众加入到党组织中。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领导班子及成员,部分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多是老生常谈,基本雷同。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敢于直面问题,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宣讲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并认真记录在对照检查材料中,真正达到问题有所指,整改有所实的效果。二是认真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在自我批评中,注重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在相互批评中,注重一针见血,点中要害,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真正实现党员干部的相互督促和共同成长。
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人员混编混岗严重。三定方案显示:社会城市经济调查队、数据管理中心、普查中心编制数与实际在岗人数不符。所属二级机构其他在编人员分别在局里各个股室负责业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机关职位设置表,对人员进行定编定岗。二是与编办、人事部门沟通对接,参照全区公务员招录计划,有针对性的补充机关人员,逐步改变混编混岗现象。
(2)业务轮岗不够。部分人员长期在一个岗位,业务不交流,思想存在固化。如:办公室主任一职在位工作已达12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组织工作文件选编等人事制度文件,增强政策把握能力。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对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深入了解履职时间、岗位要求、能力匹配等情况,根据岗位需求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注重提高年轻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尽快适应重要岗位工作需要,为开展轮岗工作打下基础。三是组织人员轮岗。根据各股室业务工作现状和人员配备情况,通盘筹划、开展干部轮岗工作,后续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轮岗。目前已对部分人员进行调整。
(3)统计队伍不完善。局党组对统计工作人员培养管理不重视,对基层“两员”培训工作仅限于国家开展大型普查时组织进行培训。没有按照《许昌市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统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培训,统计人才建设缺乏研究和规划。
整改情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与“请上来、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邀请上级统计部门专家举办讲座、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培训等方式,计划今年对基层统计人员至少开展不少于2次综合培训,不断提升全区统计人员综合能力。2023年至今共开展劳动力调查培训4次。
3、人员管理有漏洞。个别人员因病长期不上班,未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存在长期失联党员。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因非法集资等原因长期失联,2015年1月已停发工资,2018年4月之后未再交党费,现党组织关系、编制还在本单位保留。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2006年工资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事假期限规定,对涉及长期失联党员已停发工资。并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班子会研究清编事宜,目前已上报人事部门,后续手续我局将会持续跟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5056339;电子邮箱:wdqt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