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团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1/02/05 13:45:47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6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区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9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团区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行动做好研究。区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支部高度重视,团区委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就巡察反馈内容进行逐项逐条进行通报和研究,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团区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反复研究下,制定下发了《团区委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责任分解表》。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责任分解表,进行问题再细化、整改再实化,明确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倒排时间节点,明确整改时限,做到整改内容清晰、整改措施具体、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

(三)以上率下全面推进。委党支部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突出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党支部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四)瞄准长效建章立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党务、人事、财务、纪检、信息公开等各类规章制度,并在有关会议上组织制度的集中学习,层层扎实制度的笼子。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关于政治引领发挥不够问题

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12月以来,对全区249个团支部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智慧团建”系统的管理和运用,今年新增两新团组织85个,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扩大团的有效组织覆盖。三是做好推优入党工作,10月31日,下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全区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认真审核今年新入党团员青年“团组织推优优秀团员表”、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严把推优入党质量关。四是5月22日,印发《魏都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持续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青年大学习每期保持参与人数2300人左右

2.关于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11月6日召开中心组年度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视巡察理论,并做好会议记录。11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研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许昌团市委相关要求做好团费收缴工作,11月9日组织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督促各级团组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基层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将团费收缴工作列入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考核,对未按时上缴单位予以扣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团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团区委党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举办主题党日活动3次,充分发挥主题党日凝聚作用,增强团区委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整改以来,坚持做到了按照规定要求召开“三会一课”,班子成员上党课1次,召开全体党员会议2次,“三会一课”均单独设立会议记录本,如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于每月固定时间进行笔记的抽查和互查活动。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健全团区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于12月8日召开团区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并作出整改承诺,本次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辛味、有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切实整改的目的。安排专人对会议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留下第一手资料,保证会议记录规范详细具体。扎实推进“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获取党建知识、强化理论武装,定期进行学习排名,对活跃度不高、学习不深入的党员本人专门进行工作提醒,做好资料留存。严格落实《团区委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书记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并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学习成效,并于12月组织支部党员进行党建知识测试。

3.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共青团魏都区委建立完善“四项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是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共青团魏都区委落实“两个责任”廉政大约谈活动方案》,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团区委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1次,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模式。二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每季度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谋划。对涉及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通报。整改以来,共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班子会、支委会等重要会议4次。三是严格落实请假、外出审批制度,加强考勤管理。要求因事请假或因公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及时办理请假或报备相关手续,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四是制定《共青团魏都区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方案》,6月3日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把以案促改和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结合起来,把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落实措施,确保以案促改取得成效。

(二)关于干部作风浮漂,“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关于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一是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6月12日召开发展团员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做好全区发展团员工作。二是开展线上线下的“智慧团建”团务指导,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团员发展标准,规范团员发展流程,强化团员编号管理,建立并落实发展团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今年共发展团员280名,已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三是10月以来,根据团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青年返乡“春雁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做好返乡青年统计,并纳入“春雁行动•河南省返乡青年大数据平台”数据库。四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自分工领域内的主题活动,研究谋划更加符合当代青年需求的活动,开展了寻梦行动、温暖冬至等志愿服务活动。五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和群团资源,各社区团支部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建立两新团组织,通过丰富活动内容,引导青年积极参与,不断增强社会领域团组织覆盖面和凝聚力。今年来,新建社会领域团组织65个,其中非公企业团组织占比35%,结构合理。

2.关于基层团组织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对基层团干部进行走访,一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基层团干部情况配备摸底,形成汇总表。二是根据《2020年全省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全面了解全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任职情况、团组织负责人由“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情况,梳理现有可行的充实青年进入社区组织的工作路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为下一步改善优化社区团组织班子打下基础。三是抓好基层团干学习。10月组织非公企业团干部参加全省加强非公企业团组织建设专题培训班,11月组织两新组织团干参加全省新兴领域青年专题培训班,6月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参加河南省少先队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积极与组织部沟通,将团干部培训班纳入明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12月以来,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对各团支部存在的困惑进行了解答,通过持续改进提高,争优创先,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力和凝聚力。

(三)关于规矩纪律意识欠缺,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明确会计和出纳专人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提升机关财务规范化水平,确保财务工作凭证装订合规。经办人员对票据签字负责,并提供完备的相关附件材料。二是规范账务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收支科目进行账务处理,正确列支各项款项支出,杜绝乱记、错记现象发生。财务决算时,财务人员和审批人员对票据进行再审核,确保不出现财务结算票据附件不全情况。做好资金追缴清退工作,按规定追缴多列支人员费用,并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每年年底对账面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于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往来款,要查明挂账原因,及时追款或还款,如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追回或无力偿还的款项,应有书面说明,并记录在册。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魏都区区直机关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明确采购标准。严把审核关,杜绝超标准采购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发文质量,严格执行发文程序,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减少2020年的发文数量。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倡导无纸化办公,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已发放的差旅费用进行清理核查,对违规报支差旅费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民主决策不规范,组织人事管理不严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团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党支部集体决策制度》、《团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团区委党支部集体决策,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二是加强程序规范,以制度形式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实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主要领导在议事中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态。三是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证明参会人员的观点、意见以及表决情况和决议等,会后将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12月3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召开全区少代会事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2.关于人事管理失之松软问题

一是2020年5月22日,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对长期旷工人员编制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决定对其个人编制进行注销,并报编办备案。二是健全完善《共青团魏都区委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共青团魏都区委机关基本工作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管理,杜绝旷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维护风正气清的工作氛围,维护年轻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的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在全体人员会议室,安排班子成员进行导读,确保制度入耳入心,扎实制度的笼子。夯实基础工作,重视工作留痕,做好各类会议、工作的台账、档案工作,做好机关干部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不丢档。

(三)进一步深化共青团改革。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出发点,认真落实中央群团改革部署,积极做好团区委各项改革工作,突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以党建促团建,引领全区团员青年听党的话,跟党走,密切联系服务青年,俯下身子做青年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服务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切实把我市共青团组织打造成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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