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3/05/30 10:46:45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24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9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9项,完成比例100%,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不扎实 

1.法规条例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集中半天时间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邀请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许昌市教育局到区指导全省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就下一步如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创新方法路径,对创建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进行了现场培训指导;三是举办了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基层干部对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升了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民族宗教主题宣传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宗教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引导民族宗教人士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宗教界的智慧和力量;二是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中,丰富方式方法,创新形式载体,不断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3.统筹谋划全区民宗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推动我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推动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为少数民族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推荐职责。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学习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提升对各族群众的服务管理能力,并在评优奖先和干部提拔使用时,结合平时表现积极向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推荐。二是增强服务各族群众的主动性。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和民族政策的宣讲,主动帮助各族群众争取惠民政策的落实,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加大各族群众咨询服务后续跟进力度。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结合作风整顿,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后续服务跟踪问效,确保群众的咨询服务都能够得到满意答复。

2.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加强对办事处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清真食品工作检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二是完善回收牌证登记造册制度,及时回收清真牌证,避免流失。定期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对接,掌握清真门店营业情况;提升日常服务水平,争取商户的配合支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关闭门店及时回收清真牌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本人,必须是少数民族公民;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厂长(经理)应由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如有困难,企业领导成员中至少应由一名少数民族成员。清真食品技术总监督人必须由少数民族人员担任。

3.宗教事务管理监督职能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按照《办法》和《章程》规定指导宗教团体到期及时换届,确保宗教团体发挥好联系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以开展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及时发现并督促更换宗教活动场所内已损坏的版面,目前各场所相关版面、宣传牌子齐全,暂无缺失损坏;三是加大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坚持财务公示制度,及时进行张贴公示,目前各场所财务公示栏齐全,公示及时;四是夯实宗教工作机制,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作风有待提升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已按照要求将支出项目在班子会上进行研究,做到程序、步骤规范,确保对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的使用做好调研。二是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学习培训。组织机关人员学习《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的通知》,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根据政策规定,确保程序正规、手续完善。

2.会计支出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完善票据;二是加强财会软件学习,提升工作水平。

3.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标准,强化工作作风。一是加强宗教政策理论学习,立足我区实际,认真做好工作谋划,探索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二是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完善工作台账,目前工作台账齐全规范;三是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力度,今年已培训20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能力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2336980;邮箱:许昌市天宝路666号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电子邮箱:wdqmzj3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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