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2/09/09 11:30:22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为期40天的巡察。2022年4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责任,紧抓落实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中心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10项问题和意见建议,分别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同时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指导实践。一是形成“一把手”责任制度。中心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责任制。二是领导干部紧抓落实。按照中心整改方案要求,每个班子成员负责抓分管工作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自己所负责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担当“一抓到底”的责任,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多次听取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汇报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视。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中心领导班子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给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10项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出10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目前,已完成8项,其中2两项正在持续整改,完成比例80%,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政治站位不高,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严

(1)按照区“三定”规定,商管中心有指导全区商业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商业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的职能,但近五年来商管中心各项总结性报告及工作谋划中未提及相关事宜,也没有给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提供参考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魏都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机关人员分包企业的通知》(许魏商党字〔2022〕1号),细化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出表率,推动商业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加强对商业企业布局重组等方面经验、问题的总结。二是直面矛盾,谋划解决方案。区商贸系统存在部分未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欠缴等实际情况,该问题牵涉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与否及享受退休待遇与否等职工切身利益,如处理不好,极易引发规模性不稳定因素。面对该问题,中心党组结合商贸系统实际,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为工作指引,积极向区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关于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的汇报》,并主动对接区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滞纳金的减免争取到了相关优惠政策,妥善化解了职工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及享受退休待遇的相关矛盾,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魏都区的和谐稳定。

(2)在全区“万人助企联乡包村”活动中,通过企业负责人了解到,商管中心分包企业部分班子成员未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

整改情况:中心领导班子立行立改,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万人助企联乡包村”活动要求,深入企业开展活动,将《魏都区惠企政策汇编》、《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河南省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等送到企业,同时了解企业防疫和生产运行中的用工需求、物流问题,提醒企业完善常态化管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应急等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帮联能力。期间,班子成员认真填写《助企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台账》及《万人助企工作日记录表》并留存。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1)党组成员不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推动深化商业系统各项工作的改革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向和措施。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畏难避难情绪,缺乏主动触及矛盾、大刀阔斧改革创新的勇气。在下属企业养老金清欠的工作中,对破解养老金滞纳金缺口大,企业收支矛盾突出、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等难点问题解决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所辖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向企业负责人传导压力,督促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工作中,直面问题,逐步化解养老金欠缴问题。同时,积极主动对接区人社局及区养老保险征收中心等部门,在滞纳金减免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做好相关滞纳金减免工作。二是强化过程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应收账款的预警机制,将企业债务风险防范于未然。

(2)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2017年以来班子未健全,合力发挥不充分,缺乏认真的安排和研究部署,凡涉及重大事项的有关会议,均无班子研讨内容,直接以原则同意通过。中心组学习主动性不强,没有当成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到位;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要求不到位,绝大多数人学习笔记篇幅不够,没有具体日期,个别班子成员甚至没写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严格按照程序议事并由专人记录讨论内容。二是完善《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中心组学习纪律》,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学习内容记录学习笔记,同时机关全体人员按照《魏都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学习指引》要求,记录好“能力作风建设年”自学学习笔记。

(3)缺乏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对商业系统存在安全和信访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原许昌宾馆改制因遗留信访问题,防范机制不到位,造成2020年集体越级上访5批次。

整改措施:一是信访稳定方面,制定《魏都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每年年初,中心党组分别与所辖各企业签订《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夯实企业负责人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信访风险点,属个性问题的,协调涉事企业,和企业共同提出化解思路,做到案结事了,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销号。属共性问题的,中心党组成立问题化解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对相关涉事企业进行工作指导,并提出化解方案,报请中心党组研究,必要时,中心党组报请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逐步化解问题,直至问题化解。2020年12月2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原许昌宾馆职工信访问题的会议纪要》,对解决原许昌宾馆改制因遗留信访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工作意见,截止目前,该共性信访问题已得到妥善化解。二是安全生产方面,以《关于建立区商贸系统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制度的通知》(许魏商字﹝2019﹞15号)为工作指引,建立区商贸系统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制度,中心党组年初分别与所辖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并对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重点培训内容,对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重点培训,健全企业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

3.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商管中心作风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不严,对工作人员管理“宽、松、软”。查阅2020、2021年签到表,有代签、补签和外出不履行手续等现象。2021年11月18日工作纪律检查,两人不在岗。函询了解商管中心个别党员向巡察组隐瞒了在企业任职情况(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签到考勤管理制度》中关于公出签到的要求,同时严格落实《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请销假管理制度》。二是将以上制度制作成版面上墙,时刻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严守规章制度。三是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中心领导班子每月对机关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截止目前共开展督查3次,形成通报3期并在机关范围内通报,期间未发现违纪律情况,后期督查中如果发现问题将及时整改并开展谈话、约谈,对不良风气或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警示教育。

(二)党建工作虚化,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彻底

1.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商管中心机构职能未全面融合,下属企业党支部作用发挥不足,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党支部40个,21个党支部长年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座谈了解到,9个党支部很少通知党员学习,集中学习80%党员以各种借口不参加。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了《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生活考勤通报制度》,加强组织生活监督。二是中心加大了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中心党组于4月中旬对所属各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项目包括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情况、交纳党费管理情况、党员发展工作情况等,并将督导情况进行了通报,责令所属各党组织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6月中旬中心党组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回头看”,确保党建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健康发展。

2.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不严不实

(1)商管中心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党员干部对理论的学习一知半解,不深入、不系统,80%以上的党员干部不能正确说出“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基本知识。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严格落实《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学习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加强对最新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中心党组充分利用在线网络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开展学习交流讨论,自4月以来中心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主题党日专题学习4次,并分别于4月、6月、7月开展了共9天的网络学习,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期间共形成学习心得体会36篇。

(2)组织生活不规范,商管中心机关支部没有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相关表格、清单等资料填写空白、无内容,班子成员之间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中心机关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流程,严肃党内生活。二是会前认真开展学习并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好实施方案,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提纲、谈话记录表,汇总批评意见清单、领导班子及个人整改问题清单,做到动真碰硬,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的利刃。三是做好组织生活资料、会议记录复印件及会议照片的留存保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1.“两个责任”抓得不实

(1)商管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欠缺,党组会议没有把学习习总书记讲话,贯彻落实上级重大部署作为第一项议题。

整改措施: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时间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位,立足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不断提高“七种能力”,真正解决实际问题、锤炼过硬本领。

(2)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不到位,管理约束的不多,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督不严,与党组主体责任没有形成合力。商管中心某下属企业经理,2020年3月已退休,仍领取在职工资。

整改措施:完善《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各项工作制度的意见》(许魏商党字〔2018〕4号),积极发挥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开监督电话、意见薄、电子邮箱,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遏制不良风气。2020年9月省委第八巡视组已经转办所属企业经理退休仍领取工资的问题,中心党组已经进行了调查处理,当事人已于2020年9月11日退还了额外领取的两个月工资共4708元,并于2020年9月10日按规定办理了返聘手续。

2.“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效果不佳

(1)商管中心党组2019年—2021年没有安排部署“以案促改”工作,没有结合单位廉政风险点开展自查工作,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管流于形式,造成资金使用混乱。

整改措施:一是中心各股室结合各自岗位职权对廉政风险点开展了自查,形成了《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台账》并细化了防控措施。二是中心党组按照魏都区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区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许魏纪发〔2022〕1号)的通知部署安排,紧抓以案促改工作,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六查”内容,结合商贸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许魏商字﹝2022﹞5号)。中心根据“六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形成《区商管中心“六查”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台账中的问题已于6月底整改完毕。

(2)上届巡察发现单位会计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问题,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商管中心仅在当年进行了以案促改,在本轮巡察中再次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监管,成立了《魏都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内部财务审查制度》。二是财务人员年底对企业资产运行和财务收支进行普查,特别是对中心拨付的各类资金开展专项督导,核对账目,督查使用情况,促进企业资产良性运行。

3.“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工作形式化。商管中心近3年工作总结雷同,制定下发文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整改措施: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对照中心承担的目标任务,中心各股室每半年形成一份工作总结,交中心办公室汇总,作为撰写中心整体工作总结的依据,集思广益避免雷同现象。

(2)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座谈中了解到商管中心分包企业班子成员,安排工作以打电话、发微信为主,特别在重大敏感节日,很少到基层企业了解实际情况。

整改措施:中心班子成员带头规范行为,按照《魏都区商贸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机关人员分包企业的通知》(许魏商党字〔2022〕1号)要求,增强服务观念,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掌握基层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纠正“官僚主义”的不良习气。

4.人事财务管理混乱

(1)在干部管理方面。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部分同志在一个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有的甚至十年没有调整。

整改措施:建立了《区商贸管理服务中心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按干部轮岗交流方案落实交流机制,实行干部轮岗。

(2)“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

监督管理十分薄弱,对待下属企业财务监管不到位,存在资金没有打入对公账户,直接打入个人名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中心已经引导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建立了第三方账户,用于资金管理,并加以监管。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把资金支出审核关,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坚决退回,并指导财务人员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

(4)滥发津补贴问题。经查,2017年至今商管中心违规发放信访安全补贴57505元(已追回)

整改措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定时定期向纪检部门、财政部门咨询最新的津贴补贴发放规定,严肃财务制度,杜绝滥发补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29536;邮政信箱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666号1517室;电子邮箱wdqshangmao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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