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食品安全监督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2/09/09 11:30:22 访问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食品安全监督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食品安全监督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意见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监督所党支部立即召开支部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研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所长黄陈龙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黄陈龙同志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全力落实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监督所党支部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坚持,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共梳理出10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党组织地位弱化

1.理论武装意识不强。“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食安所党支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方面存在缺失,及时学习领会精神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10月,支部召开的22次党员会中,11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没有指定科学、系统的学习计划,学习笔记简单且有缺失,心得体会和自我剖析材料普遍质量不高,存在表面化和同质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魏都区食品安全监督所党支部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理论武装学习;二是明确每月一次在支部书记办公室开展支部班子理论集中学习,集中研讨时间不低于学习时间的二分之一,今年上半年开展支部班子理论集中学习6次;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支部班子会第一项内容,进行全面学习、全面贯彻落实。

2.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食安所党支部没有把群众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群众对监管体制改革及监管工作不了解,来单位询问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时,态度冷淡,一问三不知,相关解释工作不到位。被借调人员在分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组织抽调人员配合分局,以辖区社区、学校、商超、餐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药店等为重点对象,对广大群众和商户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许可和审批流程以及办公地点提供全方位提供咨询和服务,如对原来需要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相关业务转移到建设路分局一楼服务大厅后,第一时间及时向广大商户和群众进行通知和解释,避免商户和群众少跑趟少走路。二是综合办公室对抽调人员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监管工作情况每月开展随机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暗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上半年共计开展纪律督导检查6次,未发现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有损群众利益的现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的不实

1.管党治党不严不实。

(1)党风廉政建设缺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及中层之间没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食安所2019年度的工作总结中提出党支部制定了《魏都区食品安全监督所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未见相关工作开展资料。党支部2019年度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资料系网上摘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互相抄袭,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了《魏都区食品安全监督所党支部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切实强化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由支部书记从上到下逐级签订,层层压实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和文件、方案、报告审查制度,确保监督所制定文件、方案、制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坚决杜绝以文件生文件,生搬硬套,弄虚作假应付了事,支部班子和支部成员的述廉述职述学报告真实、合理、严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机制化长效化。

(2)以案促改工作滞后。食安所党支部近年来无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记录。2014年食安所工作人员赵猛,因民事纠纷被公安系统行政拘留,2016年区纪委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食安所党支部思想上不重视,没有真抓实改,分管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对此事毫不知情,没有形成有效震慑。2021年10月,个别工作人员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事拘留。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魏都区食品安全监督所以案促改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以案促改工作记录,同时针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6月15日,支部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研讨会,认真检讨和剖析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了工作改进措施,同时以案例为警示,对相关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通报,当事人现场进行检讨发言,并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提出了要求,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二是分别于3月11号、6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红线》,对以案促改开展专题培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长效化机制;三是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所人员纪律考勤、值班请销假、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3)党内监督有漏洞。食安所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监督不够及时有力,个别干部存在挂靠证书兼职取酬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食安所共有10名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嫁娶相关事宜,但只在区市场监管分局进行报备,未向食安所党支部和区第三派驻纪检组汇报和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规党纪政纪教育,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区委关于婚丧嫁娶相关事宜规定,对有关情况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报备;二是分别于4月28日、6月10日开展了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同时对26名党员建立了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册。三是5月至6月,支部书记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谈话,每名班子成员对负责分管领域对有关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有缺陷,存在无依据支出抽检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抽检费用依据进行了搜集整理和完善,并对具体情况进行了情况说明,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健全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所实际情况,成立了财务室,专人专事,进一步明确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三是财务人员对今年的财务报表新系统进行了专门系统学习,同时上报财政局在财务室内设置了财务专用网线,全面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1.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三重一大事项缺乏研究,2019年之前班子会议记录全部丢失,重要事项和重大支出的真实性难以印证。面对执法业务职能划转、大部人员被借调,人事关系转隶不到位的监管新形势,支部和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够,被借调人员中人为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十五条规定要求,被借调党员的组织关系需要由食安所转到分局,但此项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影响了支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魏都区食品安全监督所党支部工作规则》,明确议事规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严格界定支部和行政会议各自决议事项,对涉及三重一大有关事项严格落实民众集中制原则,所有事项必须经支部会议表决通过,同时确定时卓伟同志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和纪要,今年上半年共召开党支部会议6次;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关于分局24名借调党员同志的组织关系转隶问题,监督所支部已将有关具体情况向区直工委进行了汇报,同时也向市场监督管理魏都区分局进行了说明,具体函询已经交到分局党建办,目前分局就有关问题正在积极和上级进行协调和对接。

2.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食安所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3名支部委员均抽调脱离,党内组织生活未能有序开展,近3年未开展过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6月底,监督所支部班子召开了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专题研讨会,对前期巡察问题集中整改情况进行了总结,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实际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总结,并制定下步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扎实落地见效。二是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区直工委和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认真开展主题党日等主题教育活动,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活动,通过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活动落地见效。

3.党建工作有短板。2017年以来,食安所党支部未结合自身工作研究制定党支部建设相关方案和制度,下发文件多套用上级下发公文,且贯彻落实不力。党员管理不到位,食安所下辖三个党小组,党小组的工作仅限于交纳党费和传达学习文件,未开展任何形式的组织生活,党小组对党员没有尽到监督教育的职责。交纳党费不规范。2019、2020年度的交纳党费工作中,存在部门党员履行责任义务不到位,不能按时交纳党费或漏交现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无支部会议记录,2017年度党员大会记录本通过修改日期使用2016年度的党员大会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和各党小组分类建立了会议记录本,每月1次专题支部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半年讲1次党课。二是5月9日-5月11日对支部对各党小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各党小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各党小组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按照区直工委要求,对今年交纳党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对党员个人具体交纳数额按照标准进行了计算并进行了上报,同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每月定期交纳党费并及时上交,目前上半年交纳党费和换票工作已经全部按时顺利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手机18539060572;电子邮箱:wdqs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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