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7日至4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魏都区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6日,第二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己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入不扎实。
(1)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全面。2020年至今没有组织过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未结合区情和单位实际进行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区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6月20日、7月25日和8月24日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共建共享美好世界》《习近平总书记谈妇女工作》《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重视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纪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按计划有序组织学习活动,注重加强研讨交流,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效果。
(2)学习方法单一,大多以传达上级文件、听取报告、自学抄笔记为主,存在照本宣科走过场现象,政治理论学习没有入脑入心。巡察了解到,区妇联半数以上同志不能完整回答“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新时代妇女工作“八个始终”等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党组中心组率先学、摘录笔记扎实学、微信公众号引导学、主题研讨干中学等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有关妇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妇联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更大力度解放思想、创新实践。二是检验学习效果。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6月30日组织妇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巩固业务知识,提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
(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认识不足,学习浮于表面,部分人员笔记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学习成果。将其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合起来,6月29日、30日分别组织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庆“七一”系列活动,组织妇联党员干部到党建公园、魏都区党史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筑牢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二是丰富学习内容。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截至目前每周在全区妇联系统微信群中推送转发“魏都丽人”公众号刊发的“巾帼一起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共计36期,“巾帼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家语”目前已刊发14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共计5期,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确保经常性学习。三是创新考核方法。实行个人学习笔记批阅制度,党组书记每月对个人学习笔记进行批阅。
2.全面统筹和推进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有差距。
(1)工作开展不主动,谋划不到位。在挖掘优秀巾帼宣传队节目视频时,依赖于基层妇联上报,没有深入走进群众了解情况,深挖宣传典型,致2022年全年优秀巾帼宣传队节目视频数量为零。每年妇联工作仅以节假日开展各类表彰、慰问贫困母亲、困难儿童等活动,代替实质性地工作,对如何发挥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思考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搭建基层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级妇联组织“妇女之家”,常态化、日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自巡察以来,联合许昌市红月糖尿病医院共同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惠民义诊活动11期;依托魏都区“巧媳妇基地”技能培训学校在6月份提前完成“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技能培训全年300名培训任务;在“最美家庭”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中,按照市妇联的工作安排和进度,第一、第二季度共推荐3户“最美家庭”;7月15日、7月26日、7月27日、8月11日到建安、河西、万象、南关社区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关爱守护伴成长”2023年暑期关爱系列服务活动;3月21日、7月24日和7月28日组织巾帼志愿宣讲员下沉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努力打造党联系妇女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二是制定《魏都区妇联助力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实施方案》,完善具体举措,广泛宣传实际成效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贡献巾帼力量。
(2)主动服务妇女意识不强。开展的贫困母亲、困境儿童救助活动,主要关注救助金是否按时发放到位,没有后续的跟踪帮扶。“12338”妇联维权服务热线宣传力度不够,妇女知晓率不高,在走访中发现80%妇女不知道维权服务热线号码是多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回访机制。对确定救助的贫困母亲、困境儿童对象逐一入户摸底,登记造册,一户一档,并建立台账针,建立长期的联系,定期对救助的对象进行回访,关心她们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情况并及时给与帮助。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在全区范围内,以网格为依托,7月4日,向基层妇联组织下发《关于关注使用“魏都丽人”微信公众号和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通知》开展“12338”集中宣传活动,要求基层妇联在为民服务大厅、“妇女之家”等场所展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3)联系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能弱化。为辖区妇女解决实际困难的办法不多,主要是依赖信访件,但对于信访件的处理大多是转办,同时区妇联跟踪问效不及时,仅以电话回访的方式了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信访案件隐患排查力度,对于每个月排查出的问题,除了上报市妇联,同时做到分类化解,在网格内能解决的,妇联参与解决在网格,需要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协调公益律师参与解决,共运用红色治理联合办事处妇联在网格化解矛盾3起,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协调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3起。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妇女工作宣传不够,未将团结教育引导维权等职能充分发挥。区妇联“魏都丽人”公众号,关注度不高,浏览量低,全区50万人口仅有1000余人关注,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习近平总书记论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金句选编(十九)》仅有4人的阅读量,2023年3月8日发布的《巾帼一起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八)》仅有14人的阅读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多渠道宣传提升关注。印发《关于关注使用“魏都丽人”微信公众号和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通知》,对关注“魏都丽人”微信公众号的重大意义、方式方法做明确要求。同时,利用各基层妇联组织的微信工作群,转发《关于关注使用“魏都丽人”微信公众号和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通知》,组织辖区妇女群众进行关注,有效提高关注率。二是增设专栏提升关注。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思想引领、妇女风采、妇儿成长等固定板块,今年以来刊登“巾帼一起学”栏目共36期,增设“巾帼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家语”专栏,截至目前共刊发14期,增设“巾帼大学习《论述摘编今日学》”5期,进一步提升微信公众号含金量和关注率,引领广大妇女群众的听党话、跟党走。三是丰富载体提升关注。利用母亲节、六一儿童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排系列专题在微信平台推送宣传,吸引妇女眼球、引导广大妇女及家庭关注,打造“互联网+妇联”网络主阵地。
(2)围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宣讲活动数量少,被区委宣传部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督查中被通报。部分人员在“学习强国”平台上的年度积分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立行立改。制定《区妇联关于<魏都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专项督查、自查情况通报>的整改报告》以及《魏都区妇联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宣讲活动方案》,明确制定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股)室和整改期限,3月21日、7月24日和7月28日邀请巾帼志愿宣讲员下沉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二是加强考核督导。要求党员干部均要确保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建立每月通报机制,每月对所有在职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得分情况进行公示通报,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作风建设不实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一把手”到一般干部,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上紧下松”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足。2020—2022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空洞、不具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魏都区妇联党组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区妇联党组对<中共魏都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前及下步重点任务安排>的任务分解》,对妇联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任务进行分解。2月8日、8月9日分别召开了半年一次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3月23日魏都区妇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学习,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并重新研究制定区妇联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做好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纪检监督,强化“一把手”对分管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对一般人员的监督。2月8日、5月5日、7月18日分别召开了前三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报本季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下季度工作谋划和重点。
(2)监督责任扛的不牢。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手段单一,缺乏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2022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仅参与过1次“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以案促改创新不足,多以学文件,看视频为主,对妇联干部没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区妇联“三重一大”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程序规范、决策民主、科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近期工作重点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抓好“以案促改”专题学习。4月19日,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就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4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以案促改学习资料汇编第1-4期;7月27日召开省委巡视整改暨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抓好落实。
2.工作作风不扎实。
(1)工作落实推进缓慢。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进度拖拉,2022年10月份部署的“清廉家庭”活动,直到2023年1月才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清廉家庭”活动,开展“清廉家风父母课堂”知识讲座和“清廉润魏都 护航新征程”集中宣传展示活动,营造扬廉抑腐、廉荣贪耻的家庭环境,截止8月份,已下沉我区部分办事处、社区开展“遇见美好·魏都家风”巡讲活动6期。
(2)工作简报日期混乱。2021年第一期1月28日关爱儿童“送温暖”活动简报是3月2日印发,第二期简报是2月15日印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简报资料审核工作,从严审核简报文号、时间、数量、内容等。二是制定简报发文登记表,规范简报编发工作,发文部门要严格完成简报发文登记后方可编发简报。
(3)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本间隔有空白页。党组及班子会议在同一个记录本上,大量的议题未记录议题内容及研究讨论过程;党组会议记录、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存在非党人员做记录的问题。2021年2月4日的党组会议,由其他党派人士参会并做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魏都区妇联党组会议制度》,安排中共党员专门进行党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研究议题及各党组成员发言要点,规范记录内容。二是设立班子会议记录。修订完善《魏都区妇联机关会议管理和组织服务制度》,将党组和班子会议分开记录,安排专人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
3.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1)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2020年8月向授课老师个人账户支付授课费1000元,而代开发票的代开企业为妇联工作人员,收款账户名字与发票名字不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2020年8月授课费1000元发票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收款账户名字与发票名字不一致情况。进一步修订《魏都区妇联机关财务规章管理制度》,完善了审批手续,规范票据开具,明确和统一发放单据的样式和签字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操作,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2)支出程序监管有漏洞。2020年8月中向许昌市魏都区传统文化促进会支付14570元,只有“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未见发票、合同等转账支付必要的相关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2020年8月向魏都区传统文化促进会支付问题进行核实,发现发票、合同等转账支付必要的相关资料在2019年11月第一次向传统文化促进会支付相关资料里,现将资料已全部整理完毕。针对支出程序监管有漏洞、票据不齐全等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审核把关,完善财务档案。
(3)合同签订不规范。2021年7月支付许昌魏都鼎源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中心宣传版面费用2550元,合同未盖章、签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进行核实,对未盖章签字的合同进行完善。二是制定修改《财务规章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按制度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采购价格不合常理。2022年6月支付许昌市魏都区瑞隆标识商行三八节证书、奖牌、大红花、示范庭院牌费用2900元,其中大红花10朵,50元/朵,共计500元,单价明显高于市场价(市场价约10元左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采购价格不合理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此类大红花为直径30厘米绣球花,花型大、材质较好,市场价格确实50元/朵。二是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经济分类规范支出,按规定合理使用业务费。
4.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区妇联党组对巡察整改常态化坚持不够,十四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指出的民主科学决策不严格问题(每年全区通报表彰的“三八红旗手”名额分配工作,直接上会通报,未见讨论过程,没有通过民主研究)本轮巡察发现同样的问题,班子会议研究表彰名额分配等工作时,仍然存在讨论不充分,班子成员未发表任何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魏都区妇联党组会议制度》,明确提出评选表彰、困难群体救助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力,干部队伍管理不严
1.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
党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研究各类评选表彰时,班子成员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领域,发表意见不充分。讨论重大问题时,只是听取主要领导的安排布置,未提出中肯的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补充完善《魏都区妇联党组会议制度》的疏漏和不足,明确把各类评选表彰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制度,注重“三重一大”事项的针对性、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二是提高决策意识。党组会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班子成员要对研究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会议记录要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完整和保管。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认真。谈话记录表中签名为打印,谈话人和被谈话人无签名;2020年工作人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出现自己与自己进行谈话,且未签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流程,做到会前充分准备酝酿,会中开诚布公直面问题,会后认真整理归档并抓好问题整改。二是严格执行会前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记录表格内容,做好相关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2)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组织生活会批评别人多是用建议代替批评,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肃组织生活,会前各党员干部之间多沟通,认真做好谈心谈话,抱着真诚、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会议主题与单位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并用心准备发言材料,营造出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讲实话、生动活泼讲当面话的政治氛围。
(3)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活动主题不够鲜明,经常与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相互搭车,合并举办,且2020年2月、6月未开展活动,2021年12月没有活动照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支部要加强对主题党日的过程管控,以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为目标,逐月拟定开展主题党日方案。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过程影像资料的留存建档工作。认真总结主题党日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做好对内外宣传报道,营造主题党日氛围,按照区直工委关于主题党日的工作安排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其中6月21日开展庆“端午”巾帼志愿服务、7月24日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庆“七一”、8月份开展“深化基层治理 践行初心使命”等主题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4)活动照片多处重复使用。2020年6月23日区妇联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活动与8月17日学习活动照片一致,2020年9月29日上午的学习活动与当天下午开展“中秋”、“国庆”节前集中廉政谈话活动所用图片一致;2020年12月开展的“征集微心愿”活动和2021年1月开展的“365党员志愿红马甲圆梦行动”活动所用照片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对组织的活动做好详细的文字图片记录,认真检查并存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分别于4月3日、4月27日、5月5日、6月20日、7月18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4月27日、6月20日开展“五一”、“端午”节前廉政提醒;5月8日、7月17日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组织的活动做好详细的文字图片记录,认真检查并存档。二是以五星支部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和“国庆”节等主题开展活动,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其中“七一”建党节联合晨曦社工走进许烟社区开展特殊群体服务,“八一”建军节联合新兴街道南关社区开展为辖区老年人过集体生日活动。
3.干部队伍管理软弱涣散。
(1)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未严格落实。公务人员外出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外出事项报告单,存在有请假条但签到表上却有签到现象。2020年1月14日假条,既有个人请假1天,又有签到表签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魏都区妇联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并标明到岗时间,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按要求填写《外出报告单》,需报主要领导同意,并通知办公室记录并备案存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外出。二是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上要标明具体请假时间。凡未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或请假期满擅自延长的,按旷工处理。
(2)干部队伍的培养使用缺乏长远规划,出现中层干部断层现象。自2020年以来,没有按照《三定方案》中核定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选拔配备中层干部,未到组织部门进行中层备案,导致中层干部断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中层干部断层问题,区妇联立即进行立行立改,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目前单位有科员3人(1名借调开发区),根据《三定方案》中核定中层指数1名的情况,区妇联党组将对其中2名符合条件的科员实施干部培养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组织推荐程序推荐1名中层干部。目前处在干部培养阶段。
二、整改意见建议完成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以强烈的大局观抓实主责主业。一要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四个意识”,重视班子内部建设,巩固提升沟通协作能力,增强团结和谐氛围,切实提高妇联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科学规范议事规则,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区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6月20日、7月25日和8月24日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共建共享美好世界》《习近平总书记谈妇女工作》《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重视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纪实》等内容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按计划有序组织学习活动,注重加强研讨交流,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效果。二是提高决策意识。结合工作实际补充完善《魏都区妇联党组会议制度》的疏漏和不足,明确把评选表彰、困难群体救助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制度,注重“三重一大”事项的针对性、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党组会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班子成员要对研究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会议记录要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完整和保管。
(二)抓紧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压实党的建设要求,以严肃的责任感规范党内生活。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指示要求,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二要坚持党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重视党组理论学习,健全制度,突出重心、创新形式,以组织建设的不断优化促进妇联整体发展。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党组中心组率先学、摘录笔记扎实学、微信公众号引导学、主题研讨干中学等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有关妇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妇联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更大力度解放思想、创新实践。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将其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合起来,6月29日、30日分别组织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庆“七一”系列活动,组织妇联党员干部到党建公园、魏都区党史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等活动,筑牢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截至目前每周在全区妇联系统微信群中推送转发“魏都丽人”公众号刊发的“巾帼一起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共计36期,“巾帼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家语”目前已刊发14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共计5期,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确保经常性学习。实行“两学一做”个人学习笔记批阅制度,党组书记每月对个人学习笔记进行批阅。三是规范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议流程,会前各党员干部之间加强沟通,认真做好谈心谈话,抱着真诚、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会议主题与单位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并用心准备发言材料,营造出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讲实话、生动活泼讲当面话的政治氛围,会后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三)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坚韧的使命感筑牢廉洁底线。一要坚持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持续加强对分管领域范围内工作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指导和监督。二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推动整体氛围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要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严肃党组管财议财态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魏都区妇联党组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区妇联党组对<中共魏都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前及下步重点任务安排>的任务分解》,对妇联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任务进行分解。2月8日、8月9日分别召开了半年一次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3月23日魏都区妇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学习,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并重新研究制定区妇联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做好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纪检监督,强化“一把手”对分管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对一般人员的监督。2月8日、5月5日、7月18日分别召开了前三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报本季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下季度工作谋划和重点。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宽松软”现象,严格执行《魏都区妇联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并标明到岗时间,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按要求填写《外出报告单》,需报主要领导同意,并通知办公室记录并备案存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外出。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上要标明具体请假时间。凡未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或请假期满擅自延长的,按旷工处理。四是遵守财经纪律。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经济分类规范支出,按规定合理使用业务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目前妇联现有在编人员8人,核定省参事业编制是7名,编制处于“超编”状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如有人员增减均按照相应程序积极与编办联络办理人员编制手续,杜绝超结构增加工作人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2623331;邮箱:weiduquful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