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体科级干部会议进行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针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集中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成立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柴凤祥任组长、全体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以及财务、人事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常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办督办室对接,细致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根据区委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许魏社工〔2022〕13号),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对存在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问题和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26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清单、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目前,已完成23项,未完成3项,完成比例88%。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门职责履行不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4月至12月召开31次班子会议及9次支部会议,仅2次会议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经科级干部会议研究制定《中共魏都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二是在周一科级干部工作例会上,由单位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1—6月累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6次。三是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始终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时时检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成效。
(2)主题教育走过场。党史学习教育流于形式,资料造假,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都是补写。“三百三强”活动开展不实,走访调研次数不够,4-11月走访调研对象、反映问题、解决措施相同。学习实效不明显,巡察谈话中半数以上同志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熟悉。
整改情况: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成效,结合目前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和中心组学习。一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根据区委“能力作风建设年”学习指引和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1月—6月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累计记录学习笔记900余篇;积极组织参加魏都云课堂线上学习1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120余篇;组织主题党日活动6次,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切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二是按照《关于加快构建红色治理“5+3”工作体系提升无主管庭院治理水平的管理办法》,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于每周二、周五组织12名党员干部到东大街道春秋社区,积极参与社区红色治理和“五星支部”创建,以社区治理为抓手,开展党建联建、协调帮助社区解决问题。
2.主管领域工作不扎实
(1)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2021年区定的郭楼、西关社区的规范化建设目标至今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区89个社区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社区75个,剩余14个社区。14个社区按照区主要领导要求已全部纳入2022年创建台账,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中。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工作中,我们通过建立定期会议、周督导、月排名等措施,扎扎实实推动我区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正在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结合,对2022年上半年社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确保年底打造完成,实现89个社区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2)社工人数低于要求标准。2019年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要有2名专业社工,目前50个城市社区仅有70名。
整改情况:一是考试前,今年4月份,提前将《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转发给社区工作者,并下发通知,做好考前动员。二是考试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社工考试培训指导服务,指导好社区日常培训,发送考试知识点,加强对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培训。三是考试后,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给与每月增加300元、500元、700元的补助。我们将通过激励政策,持续增加我区社工人员比例。
(3)社区“两委”人员年龄结构要求落实不到位。2021年3月换届后村改居社区依然存在5名社区书记(主任)年龄偏大的问题(平均年龄64.2岁),城市社区4名工作人员超过退职法定年龄但未退职。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人才储备库,鼓励优秀大学生主动参与到社区活动中,了解社区工作性质,成为社区工作者的后备军。二是通过遴选,从人才储备库中选拔一批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三是超过法定年龄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目前有两名已经退职,剩余两名于2022年6月通过面向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人员也已消化。四是到2026年换届,严格把控社区“两委”人员年龄结构。按照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年龄结构,将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致富能力强的中青年选入到村改居社区工作者队伍中,让社区“两委”干部不断实现年轻化。
(4)社区防疫工作督导力度不够。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西关社区万象新天小区封控后群众私自撕毁封条在小区院内活动、学院社区莲城首府及万里社区物贸中心家属院等小区疫情管控不严等问题,后被群众将问题反映到12345热线。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已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即“一办五部”:指挥部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平台建设及技术保障部“一办五部”。我单位抽调2名同志到社会管控指导部,指导各办事处规范网格管理、无疫小区、无疫社区等管理工作。二是我单位专门抽调人员参与全区群防群控督导,到街道进行驻点指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破解群防群控难题。三是做好舆情控制和宣传引导工作,通过“魏都社区”微信视频号和抖音号,及时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进行宣传,同时加大对疫情知识点和各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志愿者和下沉党员等一线逆行者们坚守防疫岗位的事迹进行宣传,回应群众疑惑,增强全社会打赢防疫攻坚的决心和信心。
3.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落实社区减负增效有差距。社区委协调沟通不够,筹措资金办法少,2021年1月至巡察结束未向城市社区拨付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影响了社区工作的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今年4月份,与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魏都区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和《魏都区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审批表》(许魏社工〔2022〕7号)。二是从2022年6月起,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有关单位,凡是需要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考核检查、统计调查等延伸到社区的,应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切实理顺社区工作关系。
(2)落实社区服务群众经费不到位。社区委协调沟通不够,筹措资金办法少,2021年1月至巡察结束未向城市社区拨付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影响了社区工作的开展。
整改情况:明确由社区委分管副主任专门协调区财政解决经费拨付问题,定期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经费拨付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力争社区服务群众经费按时拨付到社区账户,解决社区经费紧张等实际问题。2021年度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已于2022年5月拨付。
(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主体责任扛的不牢。领导班子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足,真抓、实抓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时突击开会、约谈、提要求,填纪实手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化,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防控意识不强,未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梳理,未制定有效的风险预防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一把手”职责。二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2021年上半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是制定了《党风廉政约谈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明确约谈方式、约谈程序、约谈要求,坚持着眼抓早抓小、注重教育防范、严肃纪律要求、做到早预防、勤提醒、常监督,并做好谈话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
(2)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期只有一名副组长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监督手段单一,作用发挥不明显。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签到本存在补签、代签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许魏社工〔2022〕3号),严格单位管理,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请销假和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转作风。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衔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并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以案促改不到位。社区委对单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只简单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宣读处分决定,没有认真开展以案促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按照区纪委要求组织开展“7·20”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为镜鉴,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剖析根源病灶,深入查摆、深究问题。二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管理有漏洞
(1)外出公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出差审批单后补、返程超期及出差审批单无审批人签字和日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魏都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许魏财〔2019〕64号),明确差旅审批规章制度,规范差旅审批手续,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出差天数、费用标准等,加大财务监督审查力度。
(2)财务支出管理不严格。2018年12月与魏都天顺文印中心1.11万元的印刷文印合同无代表人签字和日期,支付印刷品资料费用6.91万元无询价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社区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许魏社工〔2022〕25号),成立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询价小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对凭证不完善的票据进行完善或者清理,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
3.落实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整改不力
(1)2017年4月十四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指出的混岗现象普遍问题仍未整改,指出的监督指导职能弱化、个别社区居务公开无公示内容问题仍未彻底解决。本轮巡察走访发现6个社区(八一、新村、玉皇阁、西湖、榆柳、府后社区)居务公开依然存在固定居务公开栏缺失、公示内容不详细等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六个社区居务公开栏缺失问题,已实地到6个社区进行查看,并及时指导社区对公示栏和公示内容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每季度对社区居务公开情况进行实地走访,采取每个办事处抽查1—2个社区的方式对社区居务公开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第一季度对丁庄街道洪山庙社区、东大街道春秋社区、文峰街道塔湾社区、新兴街道南环社区、西关街道西关社区、魏北街道俎庄社区等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公示不规范、内容不齐全的社区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做好社区居务公开反馈工作。做到事前有检查,事中有整改,事后有反馈,针对没有抽查到的社区,街道将公开情况拍照发送,我们会根据上报情况一一进行查看,发现不规范的情况,积极与街道对接,及时整改落实。
(2)2018年8月区审计局审计反馈指出收取房租收入未记账问题仍然存在,社区委2018年12月收取房租收入21.02万元缴税后已上缴财政,但仍未及时据实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房租收入已上缴税款在财务软件系统上进行登记入账。二是不断强化财务监管,定期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进行梳理清除,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不严
1.党组织建设弱化现象明显
(1)党组织建设不健全。党支部副书记2021年5月调离后,截止巡察时支部未进行补选。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增补党支部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备案。二是优化党组织结构,理顺党组织关系,2022年上半年共转出2名党员,转入1名党员。
(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一把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次数少。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涉及4人次的谈心谈话记录表互相抄袭。
整改情况:2022年2月,党支部书记柴凤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一是会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各自的工作情况做出了适当的评价,并着重指出个人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列出了问题清单。二是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并请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三是党支部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履行职责情况做了自我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3)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未发挥。常将党建会议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大多数同志对党建内容不关注、不关心。谈话中大部分同志不清楚最近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主题,甚至不清楚支部书记是谁、有无党小组。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支部会议制定了《党支部会议议事制度》,严格区分党支部会和行政会的不同性质,该由党支部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只能由党支部会议议定。二是按照《党支部会议议事制度》要求,对当前及以后召开的党支部会议,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明确会议主题内容,认真撰写好各项会议记录。
(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底迎接全市党建观摩,突击补写“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建工作资料。会议记录不规范,无开会日期、参加人员或时间顺序颠倒,存在夹页、撕页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专本记录,做好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信息记录工作,坚持党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
(1)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不力。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机关内设2个股室、股级职数2名,目前仍按原有5个股室9名中层干部配备,职能整合和人员调配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魏都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许魏办〔2019〕21号),于2021年12月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门研究,对中层股级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中共魏都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股级干部及工作人员轮岗实施方案》(许魏社工〔2021〕31号),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开展了一次中层竞聘。
(2)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干部交流任职后手续办理不及时。2017年12月中层干部调整后,一直没有调整轮换过岗位。干部交流任职后手续办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魏都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股级干部及工作人员轮岗实施方案》(许魏社工〔2021〕31号),于2022年6月完成中层轮岗请示备案工作。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及时完善干部交流任职手续,不断优化和加强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
3.人事管理混乱
(1)人员重使用、轻管理。对15名信息中心及热线工作人员一直未进行统一管理,经巡察督办后开始与单位人员一同落实考勤制度。
整改情况: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迅速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一是严格落实《魏都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求适时调整岗位,对热线人员进行定岗定责:热线管理岗1人具体负责协调综合处理,案件处置岗2人具体负责数据分析统计,数据管理岗2人具体负责事件交办处理,共分3大岗位;二是修改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中心精细管理办法》,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规范管理,针对业务范围、业务办理、业务分工和日常纪律细节进行详细的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修改完善《中共魏都区委社区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许魏社工〔2022〕3号),与单位人员一同严格落实签到、请销假等考勤制度,设置信息中心人员签到本,放置办公室统一管理,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进行绩效考核。
(2)社区干部监管不到位。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执行不严,签到不及时、请销假手续不完善等问题长期存在。毓秀社区干部在社区接种疫苗现场服务态度差,与居民发生争执,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日常考核。加大对社区人员日常管理力度,不定期深入社区查看社区上下班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全面提升社区人员执行力,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指导街道定期对社区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社区人员的思想建设、道德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培训力度,建设一支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效果
通过此次巡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二是全力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以党建引领、推动业务发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增强成果转化,推动各项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不断开拓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深入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魏都区社区治理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5056367;电子邮箱wdq50563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