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4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进行了巡察。5月25日,第二巡察组向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己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门职责履行不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领导班子缺乏持之以恒深入学习研究的精神,学习深度广度不够。经查阅会议记录发现,班子会和全体会议未落实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别是2020年半数会议没有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质量不高、流于形式。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找准自身在“三新一高”中的定位,不能把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针对三类金融机构(典当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工作,从未安排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只是每年8月份配合全市开展现场检查,缺乏自主监督。
整改结果: 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了中心组及中心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组织部规定内容学习,认真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批示指示精神、中央、省市重要工作部署要求等。坚持每次会议均安排上述学习内容,实现会议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前期配合魏都区审计局开展省、市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对辖区2家小贷公司和4家典当行的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清单逐项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审计局逐家现场查看企业财务报表、业务合同等资料。针对许昌市金融工作局审计反馈问题,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召开涉及魏都区6项审计问题通报会,召集问题企业现场逐家通报分析研判问题,制定措施,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目前正在完善审计清单,制定整改报告上报市金融局。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河南省典当行监管评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辖区2家小额贷款和4家典当行的2022年度现场评级工作,并形成评级报告上报市金融局。通过现场审计和评级工作,辖区三类金融机构整体运转正常,未发现风险隐患。做好2022年度小贷公司、典当行年审工作,完成初审公示,形成年审报告上报市金融工作局。加强辖区三类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三类机构的保管室、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书面告知,实地到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设置配备情况,并进行不定期现场督导与检查。
2.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金融工作创新不够,为企业纾困解难上有差距。面对存在融资困难中小微企业(许昌宇德瑞达机电有限公司、移动源后处理等),由于企业缺乏抵押物,企业融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金融事务中心问题化解办法有限,工作被动滞后,对急、难情况缺乏灵活办法和创新思路。二是政策法规学习欠缺。对新条例与老流程的应用结合不够。2021年1月李克强总理签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自2021年5月起施行,中心工作人员在推进资金清退工作中,仍较多的应用2014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操作流程》,出现代办人未按委托人如实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造成清退工作过程缺乏公正、严谨性。三是非法集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有效做法。对上级要求的充分运用“七进”宣传制度宣传不到位,没有到工厂、银行网点进行宣传,未达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4月份魏都区政府与许昌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已签订了合作战略协议,及时解决了辖区中小微企业无抵押物无担保的问题,面对存在融资困难中小微企业(许昌宇德瑞达机电有限公司、移动源后处理等),6月15日财信担保到企业现场经营状况调研,7月份进行上会审核,后因财务状况等原因未能达到担保贷款标准。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针对移动源后处理通过专利产品质押等渠道进行多方面融资,目前因企业暂时不需要资金等原因暂未达成贷款。二是组织金融稳定股全体人员加强学习2021年5月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并根据《新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尽快调整完善《非法集资资金清退流程》并予以实施。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运用“七进”宣传制度,充分利用辖区工厂、银行网点悬挂宣传横幅,在户外门头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大屏滚动播放市处非办推荐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片,向广大群众普及合法的投资理财知识,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常识。
3.学习意识有待加强。中心干部运用“学习强国”平台不积极,通过座谈发现中心人员普遍对应知应会知识内容不能熟悉掌握。
整改结果: 已完成
整改情况:每周通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督促全体干部积极学习,对于分数落后者,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提出批评。7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测试,包括党规党纪知识内容,加强干部理想信念。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全面贯彻从严治党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偏差。领导班子对“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书。很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中层干部没有和分管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仅限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对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及时。在2022年3月火车站疫情防控值班工作中,因没有做好与下一班值守人员的交接班,致使火车站在将近2个小时的时间里,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被区纪委进行通报(许魏纪通〔2022〕2号)。二是监督责任压的不实。中心内部缺乏对日常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党员干部缺乏向组织、纪委监察机构婚丧嫁娶报备意识。三是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对以案促改工作不重视,强化教育警示力度不够。中心没有召开过专题会议,重大节日前后缺乏廉洁提醒,日常缺乏对党规党纪、金融工作方面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
整改结果: 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为重点。主要负责人以讲廉政党课的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厘清岗位职责,明确责任清单,逐项分解到各股室和具体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中心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并由专人记录。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我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财务制度》,并强化与实际业务工作的联系,确保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针对巡察中发现问题,我单位于6月13日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举一反三,同时对我单位所有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确保会议记录格式规范。我中心已召开专题会议,对被通报的同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各项值班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二是重新修订《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日常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婚丧嫁娶备案要求,把《许昌市魏都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发放至各股室,如有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程序执行备案手续。同时,在6月13日财务工作专题会议上,再次传达婚丧嫁娶有关规定,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认真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大家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婚丧嫁娶内容和要求,严防干部职工借婚丧嫁娶和子女升学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良现象发生。三是制定了《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深化推进专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和学习记录,把纪律教育作为理论学习、日常培训的必修课。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2.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乏力,重点工作推进缓慢。一是金融领域企业招商引资没有取得实效。2022年虽初步商议了《魏都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但最终未正式下文,没能落地实施,工作推进不够,对接相关金融机构较少,造成我区未能有效引进金融机构入驻。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不力。区金融事务中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在2021年的全省营商环境考评工作中,对银行金融机构协调不到位,对于金融产品创新、优质案例积累等支撑材料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区营商环境位次,对全区造成了负面影响。三是服务企业上市工作效率不高。在推进德通振动、万里交科、联合信息的上市工作方面,督促帮扶力度欠缺,现场跟进时间节点次数较少,2022年目标任务(《万人助企年度行动方案》)是完成一家新三板上市,由于服务不到位影响了上市进度。对退市企业华丽包装没有后续跟进,在终止挂牌退市后对企业现状不了解,工作没有形成闭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通过积极对接主动引进金融机构,现已引进国任保险许昌分公司到魏都区设置机构,后期仍将坚持金融业集聚发展方向,为魏都区整体经济发展多做贡献。二是(1)积极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取得基础数据及金融产品业务案例。(2)在前期大量充分的准备工作下,按照营商环境正式测评试题要求,精准完善填报各项指标题目,圆满完成营商环境测评工作。(3)积极对接协调市财信担保公司,与许昌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营商环境考评中采用市财信担保公司数据,以弥补我区担保公司数据缺失问题。三是组建成立上市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梳理上市工作推进台账,与各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筛选有潜力有意愿上市的企业,更新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每周跟进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万里交科、德通智能及上市企业联合信息的上市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目前万里交科已经完成前期上市筹备工作,上市申报材料编写中,计划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德通智能计划于2023年9月上旬向股转系统申报挂牌申请文件;2024年6月开始辅导备案;2024年9月申报北交所。联合信息计划2023年6月7日成功转入创新层,2024年6月前向北交所递交上市发行申报,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上市。督促企业按照上市时间节点完成上市进度,早日成功上市。
3.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办法少,桥梁作用不突出。政企、银企间桥梁作用有待增强。巡察调研走访期间,部分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反映,他们的融资需求一般反映给主管部门,金融事务中心主动对接了解的少,部分企业需要金融中心多给予企业融资政策及上市辅导政策方面的宣讲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中心围绕解决辖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收集各种困难问题,沟通对接银行机构协调解决。(1)主动做好与科工局、商务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收集有金融需求的企业情况,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随时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一对一”精准服务,并组织进行政银企对接。1-7月份,魏都区共开展各种类型政银企对接活动13次,涉及企业513家(次),授信额度255716.246万元(25.57亿),放款186341.246万元(18.63亿)。(2)做好“万人助万企”金融助企工作,及时解决企业资金问题。(3)积极掌握金融政策,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中,将惠企纾困的政策及时传达到企业。今年3月份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许昌市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豫金发〔2023〕19号)政策文件,在扩大信贷规模、挖掘对接融资需求、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发展绿色金融、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重点任务强调。(4)加强企业个性问题的对接处置。辖区部分企业存在无抵押物、诉讼、担保失信等情况,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此类企业存在问题的研究、指导和支持,开展“一对一”金融对接服务。
(三)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不严
1.党支部职能缺失,党建引领重视不够。一是作为一级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支部内岗位长期缺失,职能配备不到位;2020年4月党支部书记换届、2021年3月补选程序不合规,缺少选票、唱票、公示等环节图文资料。巡察组已向中心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二是主题教育学习存在形式主义,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严不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流于形式。经查阅学习笔记发现,该中心2020年5月至今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能力作风建设年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普遍存在篇数和字数不够、字迹潦草应付问题,还存在主要领导笔记代写等情况。
整改结果: 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我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立即按照换届选举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工作条例召开我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并选举出党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加强党支部建设,为我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奠定夯实基础。对于选举过程中的选票、唱票、公示等环节,保留详细图文资料及会议记录。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1)党支部书记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全体党员结合党员学习计划,撰写学习笔记,班子成员做好带头作用,将学习形成制度、促成常态。(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了《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组织生活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纪律。(3)对于前期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缺少、字迹潦草等问题,已要求干部重新学习并补写;今后会持续加强对学习笔记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笔记记录不完整,内容过于简单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立即整改。
2.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一是单位日常考勤管理不严,请销假制度不规范,无外出事项登记表。经查阅中心签到表、请假条,存在请假手续已履行,请假期间仍签到情况。二是驻外办公人员管理不严。位于健康路老北大办事处院内一楼的两间办公地点,没有门牌标识、签到表、接访登记表等,缺少相对醒目的群众接访标识标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请销假制度,制定详细的请销假制度,明确请假程序和规定,以确保所有请假都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各自股室的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和追责制度,确保请销假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实施。二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现已在健康路的办公地点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带有金融事务中心门牌标识、并制作签到表、接访登记表,定期抽查相关登记情况。
二、整改意见建议完成情况
1.强化政治意识,强化党组织领导
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要尽快在“三新一高”中找准自身定位,奋力服务我区金融业发展。二要建立健全党员会、全体会学习制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持续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立足全区、提高站位,加强对省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业发展研究分析,及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有利可靠的金融发展规划建议,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理念中找准定位,积极找寻服务金融业发展的适时可行的方法建议。目前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通过积极对接主动引进金融机构,现已引进国任保险许昌分公司到魏都区设置机构,后期仍将坚持金融业集聚发展方向,为魏都区整体经济发展多做贡献。二是完善党员会、全体会学习制度,作为健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强大引擎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体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立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中心加强与市金融局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金融业发展新政策,同时积极搜集国家、省级出台金融业发展政策及条例,及时结合魏都区整体经济形势研判分析,提供有利可靠的金融发展规划建议。积极掌握金融政策,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中,将惠企纾困的政策及时传达到企业。今年3月份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许昌市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豫金发〔2023〕19号)政策文件,在扩大信贷规模、挖掘对接融资需求、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发展绿色金融、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重点任务强调。1-7月份,魏都区共开展各种类型政银企对接活动13次,涉及企业513家(次)。
2.夯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要牢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二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漏洞,完善内控措施,所有开支必须情况真实,手续完备。三要落实好监督责任,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和风险动态,抓好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二是重新完善《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上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提高核算水平。三是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研究部署,亲自抓落实,亲自进行督促检查。在重大节日、节点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廉洁谈话等;以零容忍的态度督查各项工作,对违纪行为决不姑息。
3.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坚持做到深入基层,多与群众沟通,破除急躁情绪,多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强化金融服务,增强争先创优意识。立足主职主业,创新开展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知,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改进工作作风。通过了解群众诉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台账,定期就非法集资重点案件召开群众见面会,对所提问题进行答复,并安抚群众情绪,杜绝发生因非法集资问题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信访事件。(2)主动做好与科工局、商务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收集有金融需求的企业情况,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随时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一对一”精准服务,并组织进行政银企对接。1-7月份,魏都区共开展各种类型政银企对接活动13次,涉及企业513家(次),授信额度255716.246万元(25.57亿),放款186341.246万元(18.63亿)。做好“万人助万企”金融助企工作,及时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积极掌握金融政策,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中,将惠企纾困的政策及时传达到企业。今年3月份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许昌市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豫金发〔2023〕19号)政策文件,在扩大信贷规模、挖掘对接融资需求、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发展绿色金融、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重点任务强调。加强企业个性问题的对接处置。辖区部分企业存在无抵押物、诉讼、担保失信等情况,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此类企业存在问题的研究、指导和支持,开展“一对一”金融对接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5053118;电子邮箱:wdqjrb20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