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纪委监委机关通讯软件工作群管理制度
来源: 魏都区 发布时间: 2020/11/04 15:23:15 访问次数:

为加强微信“魏都区纪委监委工作群”和腾讯QQ“清风魏都”工作群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群信息发布行为,按照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现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通讯软件工作群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原则上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均需入群,对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入群要求的,本人应及时退出。

二、微信工作群实行实名制,格式统一为“姓名+(科室)”,请群成员进群后及时修改群昵称。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三、微信群里只能发布与工作学习相关内容的信息,严禁发布或讨论反动、色情、暴力、商业广告和其他违法侵权的内容。

四、信息发布要严格道守相关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严禁上传任何涉密文件和资料。

五、群成员在工作群内发布信息,需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全面、文字精炼、数字准确、格式严谨。信息发布前,需经室(部)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方可发布。班子成员可直接发布信息。

六、在工作群内发布的通知类和公告类信息,与传统形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效力。通知和公告信息发布后,如未明确要求回复,直接遵照执行即可,无需逐一回复,以保持信息置顶。

七、加入工作群的成员,原则上工作时间应保持随时在线,班子成员及各室(部)负责同志应尽量保持24小时在线。

八、工作群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负责群成员实名入群、内容监管等工作:办公室每周需检查群成员信息,对未实行实名的要及时提醒,对于不符合入群要求的群成员要及时进行移除;对群成员发布非工作学习等相关内容的信息等行为,办公室有权进行制止,并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言论和讨论。

责任编辑: 魏都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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