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在许昌——市纪委监委评选表彰2018年度全市以案促改“好制度”
来源: 调研法规室 发布时间: 2019/04/30 09:11:59 访问次数: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同时,立足于以案促改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为统领,统筹推进乡村以案促改和扶贫民生领域以案促改,着力在“案”上深化拓展、在“促”上下足功夫、在“改”上务求实效,切实把以案促改的成效体现在党的建设高质量上、体现在“两个责任”落实上、体现在作风建设上、体现在巡视巡察整改上、体现在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上、体现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上,实现了查处一起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综合效果。

2018年,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案发单位党组织联系自身实际,针对以案促改中查摆剖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改制度、改机制、改体制,堵塞管理漏洞,新建、修订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制度机制。为全面总结全市以案促改制度建设成果,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市以案促改“好制度”评选,对各地各单位推荐报送的92项制度,逐一认真审核,评选出“好制度”17项,供各地各单位学习借鉴。希望受表彰的地方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一手抓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一手抓制度执行,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在常态化、广覆盖、深挖掘上下功夫,推动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教育,不断推动治标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的新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大力营造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生态,为许昌在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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