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宁陵县人大常委、党组成员姚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06-21 18:00 来源: 商丘市纪委

近期,市纪委对宁陵县人大常委、党组成员姚玉峰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1月,姚玉峰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未如实向组织申报夫妻生育子女情况及家庭房产情况,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2005年1月至2009年5月,姚玉峰担任宁陵县粮食局局长兼粮油购销总公司董事长期间,在姚玉峰知情的情况下,宁陵县粮食局及粮油购销总公司,长期在姚玉峰亲戚经营的超市和酒厂中,购买节日福利用品、酒品等,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

2016年6月2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姚玉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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