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七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2023-08-09 18:50 来源: 商丘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商丘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平台市场管理所所长荣元吉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7月1日,荣元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宜兴路与开源路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2月1日,因荣元吉犯罪情节轻微,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23年3月24日,荣元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2.永城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卫强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7月26日晚,王卫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永城市建设路与雪枫路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9月22日,因王卫强犯罪情节轻微,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23年3月20日,王卫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宁陵县孔集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春亚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3月13日晚,黄春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人举报,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0月25日,因黄春亚犯罪情节轻微,宁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023年4月18日,黄春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柘城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执法大队中队长邓杰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8月20日,邓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柘城县欧亚银邦超市西侧未来大道与长江二路疫情防控服务点处闯卡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2月20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杰犯危险驾驶罪,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2023年6月5日,邓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5.睢县董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书记马林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7月9日晚,马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睢县石平线10公里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2023年5月9日,马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商丘市梁园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科员秦玮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9月15日晚,秦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凯旋路段民主路至团结路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2023年5月19日,秦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商丘市睢阳区市场建设管理局归德农贸市场所所长刘金胜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9月13日晚,刘金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神火大道与学苑路处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2023年2月16日,刘金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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