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稍岗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的
通 报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肃处理了一批失责人员,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稍岗镇辖区内企业商丘市锯鑫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违规生产问题
1月15日,省环境污染攻坚办第十强化督查组在商丘市锯鑫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长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督查组联合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4月12日,省强化督察组对该企业进行二次督查,发现该企业仍在违法生产,没有停产整顿迹象。分管环保工作的稍岗镇副镇长刘玉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稍岗镇王强华电镀厂等企业违规生产、排放污水等问题
7月4日,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举报件,市案件交办现场督察组到稍岗镇稍岗村检查环保工作时,发现王强华电镀厂、宁子腾塑料粉碎生产线等九处加工厂,存在生产烟尘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水随意排放、未办理环评手续等问题。稍岗村支部书记张俊清、村委主任王献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安全和环境治理网格员李吉楚、王铁良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环保工作的稍岗镇党委秘书李玉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党委书记毕道喜、镇长杨保华被诫勉谈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张照伟、副队长陈锦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政务警告处分。
三、利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执行不力问题
根据5月25日县委、县政府在芒种桥乡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部署,各单位要全面启动、全面参与、全速推进,扎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5月29日,在利民镇检查时发现,东街居委会滨湖小区、北关等部分辖区内仍存在生活垃圾较多,清运不及时,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利民镇东街居委会主任宋玉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关村负责人刘钊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处分;北关村包村干部刘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关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李金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镇人居环境工作的人大主席董清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委书记荣敢、镇长王运先被诫勉谈话;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环境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扛牢扛实,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铁面执法、严格监管,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不为”之事、细问“不为”之责、狠刹“不为”之风,对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监管措施不力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中共虞城县纪委
虞城县监察委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