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侯岭乡十八里村原村委委员王当永被开除党籍
2020-11-13 17:46 来源:
永城市纪委监委
经中共永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当永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王当永利用担任侯岭乡十八里村村委委员职务之便,在该村拆迁安置工程“荷花小区”已建好尚未分配的情况下,强行占用该小区东大门南侧的两套门面房,且将其外租3年多,收取租金2000余元。在有关单位对十八里村村房屋正常拆迁过程中,王当永无故阻挠拆迁工作、煽动群众上访告状。
王当永简历:
王当永,男,1968年5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永城市侯岭乡人,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侯岭乡十八里村村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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