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敲警钟 清风伴我行——这份“五一”廉洁提醒请查收
2026-05-06 16:44 来源:
清风夏邑
“五一”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同时切实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刹“车轮”上的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夏邑县纪委监委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1.严禁违规吃喝,杜绝公款宴请、超标准接待,不得在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吃喝。
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个人、服务对象车辆。
3.严禁违规收送节礼,不得以节日名义违规收受电子红包、购物卡、名贵特产等,严禁利用快递物流“隔空收礼”。
4.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巧立名目报销节礼费用。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借机敛财。
6.严禁作风懈怠,值班值守期间不得脱岗离岗、饮酒误事,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7.严禁酒后驾驶、醉驾、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
8.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餐饮浪费、攀比摆阔等不良风气。
10.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觉抵制各类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委将在节日期间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纪律护航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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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