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抵制“四风”,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民权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赵蔚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
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赵蔚在民权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工作期间,违规收受四名货车司机充值卡共计8840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10月,赵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永城市人民法院技术科科长、员额法官高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高煜任永城市人民法院技术科科长期间,在办理民事纠纷司法鉴定工作中,违规收受当事人1万元现金及两箱海之蓝白酒、六条中华牌香烟。2020年11月,高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睢阳区教体局电教中心党支部书记贾长彬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20年9月,商丘市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贾长彬办公室面积为22.9㎡,超标准使用13.9㎡。2020年12月,贾长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虞城县卫健委爱卫办副主任陈建锋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9年5月,陈建锋在虞城县大杨集镇杨集村家中为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接受大杨集镇卫生院职工及乡村医生等45人礼金共计5100元。2020年9月,陈建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抓日常与抓节点相结合,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关口前移,做到严密防范、露头就打,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行于日常、非同寻常”,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