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主任,你科室承办的张某涉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办理期限栏出现了黄色预警,请尽快办理。”9月22日,睢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在查看问题(线索)办理进度预警督办平台后,结合办案进度全程监督预警情况,及时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采取措施加强案件查办力度。
今年以来,睢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解决问题(案件)线索承办部门案件查办率不高、久办不结等问题,在加强问题(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睢县纪委监委问题(案件)线索办理进度预警督办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搭建问题(案件)线索办理进度预警督办平台,全程监测问题(案件)线索办理,根据平台监测预警情况,下发督办单,压紧压实问题(案件)线索办理责任,促审查调查工作优质高效运行。
综合考虑有关问题(案件)线索制度办法规定、信访部门“三要件”和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查办难易程度,以及排除查办期间暂存和审理期间延期、退查、退补所占时间量等因素,问题(案件)线索办理进度预警督办平台将谈话函询进度划分为两个时间节点,在平台上分别对应“绿、红”两色可视化进度条;将初核至移送审理、了结期间进度划分为三个时间节点,在平台上分别对应“绿、黄、红”三色可视化进度条;将审理期间进度按照相关规定划分为两个时间节点,在平台上分别对应“绿、红”可视化进度条。问题(案件)线索自领导签批分办7天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案件)线索录入预警平台系统,承办单位或部门向案件管理部门每月报送问题(案件)线索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平台自动进行“内网线上”预警,可视化色彩进度条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推进。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根据进度条的颜色变化可直观掌握办案进度,全程监督问题(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对谈话函询进入红色阶段和初核进入黄色、红色阶段且没有移送审理,以及移送审理后进入红色阶段的问题(案件)线索,制作预警督办单,及时督促承办单位或部门找出案件办理缓慢的原因,并制定对应措施,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截至目前,已下发预警督办单64份,总结出问题(案件)线索办理进度缓慢原因7个,通过补短板、建机制等措施逐一加以解决。
“我们通过定制度、建平台,实施问题(案件)线索‘三色’预警督办机制,以数字编号为‘针’,以进度条为‘线’,对办理情况实时预警、科学督办,不但织密了案件查办监督网,还有效提升了执纪执法办案工作质效。”睢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董良杰说。(项龙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