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违规饮酒及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2024-12-28 11:30 来源: 宁陵县

近日,宁陵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违规饮酒及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扣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正风肃纪主体责任,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此次专项整治自2025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坚持“查、改、纠、治”一体推进,自始至终全力抓好教育引导、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整改整治等目标任务。

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宴请、隐蔽场所吃喝、违规组织、参加“酒局圈”、酒驾醉驾及酒后行为失德失范七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明确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管理责任,党员干部直接责任,家属家风建设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七方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注重教育预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一方面加强教育预防,通过签订承诺书、责任书,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廉洁家访,将整治工作进一步延伸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家庭,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发现违规吃喝、违规饮酒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另一方面全面排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对党的二十大以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进行全面起底,进一步核查涉案人员信息,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交办、督办。要通过明查暗访餐饮场所、开展电话抽查、查验账目凭证、常态化酒精测试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六个查清”,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置。

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紧从严整治,形成有效震慑,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要建立与巡察机构、政法机关、人社、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深化整改整治,强化通报曝光、开展以案促改、扎紧制度笼子,把办案、警示、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深化整改整治、推进标本兼治,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全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责任编辑: 宁陵县
  • 版权所有:中共宁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陵县监察委员会
  • 豫ICP备13020693号  E-mail:sql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