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北京一位市民因举报某企业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获得了奖励资金2600元,这是北京市发出符合奖励条件的第一笔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目前,被举报企业已完成了补缴手续,补缴社保基金近30万元。
据介绍,北京市2008年6月开始实施《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规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可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局的相关部门举报。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且提供的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劳动保障部门掌握,根据收回基金的情况,可获得1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同时,案件承办单位和相关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也不得向被调查单位或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