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梁园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孙须田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孙须田任区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安排会计给单位职工发放补助共计58200元,并报销自己服饰费用6673元。
2.虞城县刘集乡中心校校长吴玉忠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2015年12月吴玉忠违规支出班子人员劳务补助、夜间值班补助4100元;2016年9月违规支出后勤人员考勤奖4000元。
3.睢阳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物价办主任李良才等人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
4.民权县老颜集乡中心校总务主任高家友、业务主任张世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1月,高家友摔伤在家休养期间,收受老颜集乡部分学校校长看望所送礼金800元,2017年至2018年中秋节、春节期间,高家友、张世朋分别收受过节礼金4000元。
5.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卫计委副主任吴爱丽及其丈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班新力操办女儿婚宴借机敛财问题。
6.柘城县供销社业务科副科长李俊福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李俊福为其同学田某的私家车充值5000元ETC费用,并在单位报销。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六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将对党忠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全面建立约谈机制,推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带动作风建设不断好转,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拿出过硬措施,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严查快处、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