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通过约谈提醒,各位同志今后能严于律己、严于用权,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接受监督。”近日,河南省宁陵县纪委监委约谈提醒多家单位负责人。
宁陵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民生领域、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通过健全约谈机制,灵活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以推动工作落实为动力,以坚持问题整改为突破,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置,实现治病于初始。 1-11月,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6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以纪律教育为抓手,开展教育提醒,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发送过节提醒短信等途径,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坚决做到严守“底线”、不踩“红线”。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
“及时敲警钟,亮黄牌,闪红灯,让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约束、遵规守纪,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过错。我们将牢牢守住党纪这条防线,持续深化和精确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重要手段,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坚持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真正有效发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