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狠刹“三公”消费出实招
2012-05-23 17:48 来源:
       提倡厉行节约、遏制奢侈浪费,一直以来是各级党委政府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针对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活动管理问题(简称“三公”),河南内黄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刹“三公”消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该县一是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制定出台了《内黄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机关的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管理,保险公司的确定由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通过综合考虑险种、费率、优惠率及相应的优惠额度,车辆出险后的理赔处理,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9种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两家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机构,对全县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定点保险,实行公车定点保险后,理赔处理效率明显提高,保险手续办理更加规范,实现了公车和保险公司的双赢。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发放“车辆值班卡”,对节假日期间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除缴纳一定金额的燃油费外,还要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严格处置管理。对已过使用期限待报废的车辆由县纪委与财政局联合进行拍卖,不仅规范了公车的处置,也相应的增加了财政收入。

  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对于上级指导检查工作或县内部署的检查考核活动,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不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坚决禁止到县以外的邻近城市接待。同时,制定出台《内黄县公务人员禁酒令》,严格执行公务员“禁酒令”,公务招待中午一律不准饮酒,除必要的公务招待活动外,坚决取消各类一般性的公务招待活动。通过采取悬挂禁酒提示牌、编发禁酒短信、签订“禁酒令”承诺书、公开曝光违纪人员等措施,该县基本上杜绝了工作日的中午饮酒现象。

  在公务活动管理方面。该县制定出台了《加强外出公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科级干部因公出国(境)备案制度实施细则》。严格禁止以参观、学习、培训、考察、出差、开会、招商等名义变相旅游。建立了科级干部出国(境)风险保障金制度,对于审批备案的出国(境)科级干部,签订《内黄县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承诺书》,收取一定数额的廉政保障金,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供担保。出国(境)归来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报送外出活动报告。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县纪委将没收其预交的保障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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