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宣读了《关于在市直单位推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约谈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和市交通局负责同志分别就如何做好约谈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约谈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关心爱护挽救党员干部的现实需要,是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坚守底线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开展好这项工作,需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职责、解决“谁来谈”问题。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负责约谈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受党委(党组)书记的委托或批准约谈本级领导班子成员,也可直接约谈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约谈所联系或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机关中层干部负责约谈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二是明确对象,解决“给谁谈”问题。约谈对象是党员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党员干部,注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确定问题线索,解决“谈什么”问题。约谈工作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商丘市廉政约谈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明确需要约谈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四是严格程序、分清情形,解决“如何谈”问题。约谈全过程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提纲进行,要坚持问题导向,指出被约谈人存在的问题,听取被约谈人的解释、说明等。
市直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监察委各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