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纪委监察委召开市直单位推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约谈机制工作会议
2018-08-27 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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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3 ,市纪委监察委召开市直单位推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约谈机制工作会议,对市直单位建立约谈机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把约谈工作抓的更细、更实、更好。

会上宣读了《关于在市直单位推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约谈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和市交通局负责同志分别就如何做好约谈工作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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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约谈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关心爱护挽救党员干部的现实需要,是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坚守底线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开展好这项工作,需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职责、解决谁来谈问题。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负责约谈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受党委(党组)书记的委托或批准约谈本级领导班子成员,也可直接约谈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约谈所联系或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机关中层干部负责约谈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二是明确对象,解决给谁谈问题。约谈对象是党员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党员干部,注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确定问题线索,解决谈什么问题。约谈工作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商丘市廉政约谈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明确需要约谈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四是严格程序、分清情形,解决如何谈问题。约谈全过程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提纲进行,要坚持问题导向,指出被约谈人存在的问题,听取被约谈人的解释、说明等。

市直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监察委各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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