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三个会议 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建设使用
2011-06-30 00:25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作用, 4月8日 、9日,我市分别组织召开了市、县两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促进会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协调会,明确要求4月15日前在使用上收到明显成效。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优化办主任孟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市)区监察局长、效能室主任以及市直相关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优化办副主任、市效能监察中心主任刘立航主持。

会上,孟局长首先听取了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对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各级各单位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就市县两级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她指出,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对全省统一部署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上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消极应付现象;有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至今没有使用系统办理业务,存在只批不录,先批后录等问题;一些系统工作人员不能熟练操作、管理和维护系统;市县两级三级监察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不去管、不想管、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观上是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重视不够、要求不严,系统建成后有懈怠思想,没有把如何使用系统、发挥系统作用摆上议事日程,存在着害怕监督、不愿接受监督、逃避监察。

孟局长指出,我市花费大量物力、人力、财力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建而不用是最大的浪费,使用不好就是“罪人”,系统建设搭建好了,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重要的是使用,现在以及今后,主要工作就是如何使用好系统,让系统发挥最大威力、作用。孟局长强调,电子监察工作长期而艰巨,任重而道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现在开始电子监察整体工作就要步入快车道,齐抓共管,齐头并进, 4月15日前 我市电子监察工作要上一个更大的台阶。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实行行政事项网上办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充分认识到系统对于约束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透明公开、改善行政服务等具有重要作用;要积极改变工作方式,实现系统办理,主动接受电子监察,从基础上解决电子监察推动难的问题;同时,市县两级电子监察系统的管理者和执行者要加强学习,对系统了解更深入、更透彻,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二要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三级监察平台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大督察力度,对不使用系统的、先批后录的、超时办结的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毫不手软,严肃查处;市、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对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拖全市电子监察系统使用运行后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进一步加强系统管理,完善、拓展系统功能。积极完善并联审批功能,加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实现电子党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开,电子厂务公开,电子村务公开,并纳入电子监察。

对县级电子监察工作,孟局长要求,一是指定银行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财政票据发放模式,实行财政票据由银行窗口统一管理、使用,收费全部在大厅银行窗口缴纳;二是对县级行政事项进行再梳理、再对接,按照“应上必上、应进必进”的原则,结合“三项清理”结果,把涉及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全部纳入了电子监察系统。三是加强对垂直管理单位的管理,要求垂直单位在未能安装前置机实现数据对接之前,必须进行双录入、双网运行。四是将系统延伸到乡镇,实现对重点乡镇的视频监控和数据监控,使系统步步深入,有宏观到具体,从而更加完善,更加成熟。

9日上午10点30,孟局长接着组织召开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协调会议,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市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卫生局、国资委等五个单位纪检组长及相关责任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孟局长指出,我市延伸行政监察范围,扩展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创造性地把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转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医用耗材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纳入系统实施监察,搭建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无形的网络代替传统有形市场,是转变传统工作模式,建立科技防腐体系的积极探索,体现了科技的先进性和未来行政管理的方向。目前我们系统的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毕,也是存在一个如何完善,如何使用的问题。孟局长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要严格按照市电子监察中心要求,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配合,保证4月15号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全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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