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运行
2013-06-05 10:54 来源: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以“分权、统筹、开放、监督”为思路,着力改革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条块分割、封闭运行的传统模式,在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实行“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机构监管”的四统一工作机制,健全“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招投标运作体系,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运行。截至去年10月,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共完成各类招标投标项目18754个,交易金额近3000亿元,累计节约和增值资金850亿元。

分权制衡、统筹管理。合肥市坚持破除部门利益格局,注重顶层设计。撤销建设、国土、国资、财政等部门招投标操作和监管职能,将合肥市建设项目、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的招投标从原主管部门分离,其职能及人员编制等,统一整合到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和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使招标工作作为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一个独立运行的环节,与其他部门分段作业、分权制衡,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在统筹管理上,按照“一市一场”原则,取消各城区、开发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易机构,将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公共资源项目统一纳入合肥市招标投标平台公开交易。同时,将原隶属建设、财政、工商等7个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集中委托市招标管理部门统一实施,完成了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分散监督向综合监督的转变,有效降低了公共资源交易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后带来的管理风险。

统一规则,健全制度。合肥市坚持以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行。2006年,合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合肥市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2007年,合肥市政府颁布了《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126号令)。在此基础上,合肥市深入推进在市级政策、部门文件、内部管理三个层面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了规范性文件100多项。2012年,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施行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发展趋势,合肥市组织起草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并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公开操作、科技引领。合肥市以信息技术强力支撑公共资源交易的高效运行,建立了“一库”(企业会员库,目前共有10047家会员企业,省外企业占到50%)、“二网”(内部管理业务网、外部公共服务网)、“七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专家管理及自动抽取系统、电子竞价系统、第三方支付系统、涉诉资产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全方位监控系统),实现了招投标活动的网上信息发布、网上会员报名、网上业务受理、网上答疑、网上开评标、网上支付和网上监控,为净化招投标市场、促进源头治腐、维护公平正义创造了条件。

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合肥市坚持以创新思维,建设“体内”、“体外”和社会三元化监管体系。在“体内”,实行业务分段操作和工作流程防控,以项目事前评审、标前备案审查、中标单位业绩公示、招投标市场与建设施工现场联动、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标前、标中和标后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在“体外”,实行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招管局等9部门参加的联合监督机制,对招标投标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予以曝光。在社会,综合发挥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设立市监察局派出监察室、市检察院派出检察室,进行常态化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民众中公开聘请“大众评委”作为招投标现场监督员,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实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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