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要闻】河南商丘创新约谈机制
2018-12-16 08:38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河南省商丘市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约谈警示提醒作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有力抓手,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着眼于提高思想认识,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方针

  (一)约谈建设机制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不能光靠办几个案件去管住全体党员。只有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深入落实“四种形态”,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才能真正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因此,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要用好第一种形态,从第一道关口把住。推行约谈机制建设工作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和具体载体,使严明的纪律要求覆盖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推动管党治党到边到底、日常监督从实从严。

  (二)约谈机制建设工作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体现

  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绝大多数是好的,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而言,更多地要依靠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治病救人、防患于未然。约谈机制建设工作,就是给党员干部注射疫苗,及时治病排毒,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小节也管,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纪律的约束,防止出轨、越界、犯错,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三)约谈机制建设工作是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

  党员干部破“法”必先破“纪”,“破纪”必有苗头。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有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些犯罪服刑人员在回顾如何走上腐化堕落的不归路时,都提到自己当初不把轻微违纪当一回事,最终逐渐导致严重违纪甚至滑入犯罪的深渊。所以,约谈机制建设工作,把监督执纪关口向源头前移,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纠错诫勉、问责处分谈话,层层设置防线,一级一级示警阻挡、纠偏处理。这样,既加强了源头管治,大量消除产生腐败的萌芽,又抓实了过程监督,减少问题线索存量,不断阻击小错小过小节的扩散和蔓延,从根本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实现反腐败的良性循环。

  二、着眼于健全完善制度,以机制创新、制度引领为根本

  (一)注重制度引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商丘市以健全制度、强化机制为立足点,把约谈制度建设作为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先后出台了《商丘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商丘市廉政约谈工作暂行办法》和《商丘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履行廉政谈话、约谈职责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约谈工作流程。

  (二)注重机制创新

  各级各部门纷纷结合工作实际,在组织形式、工作模式、方法途径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如柘城县对廉政约谈工作总结提炼为“12339”工作模式,即把握“一个标准”、明确“两个主体”、确立“三个原则”、严把“三道关口”、明确“九种适用情形”;民权县探索推行“1+5”约谈工作机制;示范区在推动约谈中明确“四个注重”,即注重跟踪反馈、注重执纪问责、注重结果运用、注重总结提升;宁陵县积极做好约谈后半篇文章,对廉政约谈整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等。各级各部门通过定期整改、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等机制,持续推动约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注重灵活多样

  在约谈过程中,始终坚持运用好三个“活”字,即:约谈活动形式运用上要“活”,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既可实施集体约谈,也可实施单独约谈。时间把握上要“活”。约谈时间应视情而定,可长可短,必要时可反复进行直至问题解决。内容安排上要“活”。既可以传达上级精神,又可以提出注意事项,既可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又可以明确纪律要求。

  三、着眼于突出约谈效果,以精准施治、六种情形为抓手

  (一)强化约谈精准

  作为“治树护林”、成风化人之举,建立约谈工作机制必须在精和准中体现严和实。首先,约谈对象精准。坚持把党政一把手廉政风险点较高的、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反映较多但可查性不强的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却惯性思维、认为“不是问题”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进行约谈。其次,方式方法精准。坚持经常性约谈与突出重点约谈相结合的方式,既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又紧盯问题不放过,谈到“点”上、戳到“痛”处,争取约谈效果最大化。再次,成果运用精准。对于在约谈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完成时限,并在班子会上、民主生活会上等一定范围公开,增进立行立改的动力。

  (二)强化约谈方式

  约谈方式方面,始终以六种谈话情形为抓手,即:主责约谈、提醒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点题约谈、履职约谈。如对于新任职的市管干部,市纪委书记每次都要进行集体谈话,实施任前廉政谈话。通过一对一面对面或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实施提醒约谈,约谈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和市直纪检监察组组长,提醒他们在工作中要始终做到履职尽责、廉洁奉公。睢阳区委书记及时对该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民政局、临河店乡等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主责约谈。虞城县委书记针对专项检查和巡察工作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睢县县委书记及时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约谈。自约谈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约谈党员干部1.8万余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226人,筑牢了党员干部违纪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约谈效果

  为提高约谈质量和效果,约谈者首先做好“备课”工作,先行设定议题摸准脉搏,切中要害,紧盯突出问题。指出约谈对象问题时,直奔主题,直言不讳,切实让约谈对象震撼、红脸、出汗。约谈对象必须根据约谈明确的内容与主题,结合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虞城县规定每次约谈后,送给被约谈人一本《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照党章写认识,旨在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传递每名党员时刻不能忘记党员身份。针对一些存在作风不实、工作浮夸、拖拉应付等方面问题的精准发问,被约谈者如坐针毡,红脸出汗;有些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失职人员、造成工作失误的被约谈者,后悔莫及、懊恼不已,甚至痛哭流涕,切实起到了教育警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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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谈话情形

  四、着眼于严格规范程序,以遏于初萌、止于未发为目的

  (一)坚持程序规范

  为突出约谈严肃性和针对性,通过精心梳理筛选问题线索,在层层审核的基础上,由纪委主要负责人把关后方可启动,防止随意约谈、“借机抹案”。实施约谈,始终做到“三个规范”,即约谈程序规范、约谈方式规范、约谈内容规范。约谈前,分别由相关承办室拟制谈话提纲,并统一登记、编号、制作约谈通知书,专人送达,约谈对象亲自签收。约谈中坚持问题导向,指出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讲清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听取约谈对象的解释和说明。约谈结束后,由约谈对象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并限期整改。约谈内容则由专人记录,约谈对象签字,约谈音视频资料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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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归档注意事项

  (二)坚持备档留痕

  约谈过程中,严格实行“五个一”制度,即一份问题清单、一份约谈方案、一份约谈提纲、一份约谈记录、一份说明承诺,确定由谁谈、何时谈、在哪谈、谈什么、怎么谈,做到有的放矢。约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谈话对象签字背书作出书面承诺存档备查,做到了一人一册或一事一册,建档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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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提纲

  个别约谈一人一档。集体约谈多人一档。约谈档案包括呈批表、约谈通知书、约谈记录、情况说明、思想认识、整改措施等。并将约谈对象整改情况作为个人考核考评、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睢阳区专门建立了约谈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

  (三)坚持宽严相济

  约谈者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一针见血、直戳问题。针对“小毛病”“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切实做到抓早抓小、盯细盯实,遏于初萌、止于未发。如睢县县委结合审查商登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腐败案件,对该高速路征地涉及的5个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指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5个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又对46名村干部进行约谈,促使其主动上缴了不合规保管的59万元征地补偿款。通过约谈,使问题不仅得到了及时处理,同时又挽救了一批乡、村干部。同时,对存在问题不如实向组织说明的,约谈中拒不认错,多次给机会都不珍惜的,则从重处理。如市回民中学违规公款旅游问题被约谈后,由于该校对存在的问题迟迟不予整改,对其给予加重处理,有力释放了“知错不改必须从重”的执纪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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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8年9月,在处置的问题线索和审查的案件中,第一种形态1216件,占比37.9%;第二种形态1622件,占比50.6%;第三种形态270件,占比8.4%;第四种形态100件,占比3.1%。(河南省商丘市纪委监委 执笔人:王亚丽 金丹江)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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