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永城市委书记吴孟铎在永城市委十届十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1年,永城市要进一步加大经济软环境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职能部门必须鼎立支持企业发展,自觉做到“四不准”“四必须”:即不准擅自到企业检查收费;不准以任何理由阻扰企业生产经营;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集聚区建设;不准对集聚区建设任务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必须要有为集聚区建设开绿灯、做贡献的开阔眼界;必须要有为集聚区企业造环境、搞服务的实际行动;必须要有不折不扣、勇于承担的作风素质;必须要有雷厉风行、特事特办的办事效率。努力形成集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加快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