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虞城开展集中巡察。7月15日,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原建委全面工作)张伟因违规招投标问题被虞城县委免去职务,虞城县纪委给予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也是我市巡察工作的首次利剑出鞘。
张伟作为木兰大道升级改造指挥部副指挥长,虞城县建委作为业主单位将本应公开招标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违反招标法的规定,对此,张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虞城县委、县纪委给予张伟上述处分。
为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7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专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