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和改进基层农发行反腐倡廉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2-05-20 00:00 来源:
□苗 青 近年来,随着农发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社会上一些心怀叵测的人逐渐将目光转向了基层农发行,为了获取农发行优质、低成本的信贷资源,不择手段的拉拢、腐蚀基层农发行的干部、员工,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极少数基层农发行的干部、员工道德沦丧,放弃了应该坚持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把不符合贷款条件、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引进了农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诱发、放大了农发行的信贷风险,导致了在一些基层行风险点频发、信贷资金受损情况的发生。由此可见,当前,基层农发行反腐倡廉形势比较严峻,所带来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本人结合参加此次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习的体会,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行反腐倡廉工作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基层农发行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与上级行党委的要求相比,目前部分基层行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认识上有误区,部分干部、员工的廉洁办贷意识还比较淡薄,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从主观上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二是在行为上存在偏差,少部分干部、员工认为与企业交往密切是为了方便工作,在行为上不检点,不注意与企业交往的细节。三是制度执行上有缺失,少部分员工的党纪观念不强,规章制度执行力缺失,对上级行的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甚至是选择性地执行,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倾向。 (二)责任制不落实。有的基层行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有完全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实际行动中思路不够清、力度不够大、行动不够自觉;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致使有的基层行只重视量化考核的结果,甚至为消极应付考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有的问题该追究责任的没有追究,有的应加重追究的做了从轻处理。基层行没有认真落实“三谈”制度,没有认真履行廉政谈话程序,没有把防范廉政风险的关口前移;有的行领导为了所谓的保护干部、员工,对存在问题的人和事以轻描淡写的批评代替责任追究,根本起不到教育警示作用,其结果反而是害了这些干部、职工。 (三)教育针对性不强。一是在教育的对象上,层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应当成为重点教育对象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成为教育的薄弱点,存在领导干部“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没有区分反腐倡廉教育的层次。二是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三是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一般性集中学习教育多,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专题教育少,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感化力、渗透力不强。四是在教育机制上,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削弱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岗位职责不明确。目前,尽管基层行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由于基层行人员流动缓慢,而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越来越细,对操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操作上的风险和不安全因素。例如:在客户经理岗位上,有的人不认真学习上级行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凭经验、按习惯操作,制度的执行力不强,使一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不到有效落实。有的基层行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讲关系不讲纪律,以人情、友情、亲情代替制度,导致了一些风险和案件的发生。 (五)监督机制不够强。在党内监督上,上级行纪委对下级行实行直接监督,由于点多面广和平时一些情况难以了解掌握,影响了监督效果;在同一基层行内部,纪检监察职能依附于办公室,如果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敢于坚持原则,往往在评先评优、年度考评、竞聘上岗等工作中受到影响,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督权力上存在一定的顾虑。 二、对加强和改进基层农发行反腐倡廉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全员的履职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优良传统教育,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观念,要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自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要创新教育形式,多带干部职工去参观监狱,听服刑人员献身说法,要多带干部职工去参加追悼会,让他们明白:人生就那么短短几十年,死了就是一把灰,什么都带不走,去过份追求物质享受没有意思。二是要增强基层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同考核,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要抓住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四个关键环节。责任分解突出适度性,要结合工作职能进行分解。责任落实突出经常性,对员工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要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岗位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责任考核突出科学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责任追究突出严肃性,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在基层行内部,要营造一种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机制,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一是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要落实主要领导、部门领导的责任,督促其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沟通反腐倡廉工作。二是要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在反腐倡廉教育中,要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政承诺、中心组廉政学习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体系,以制度的强制性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教育的有效性,增强教育的实效,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坚持按季督促检查,按年评比验收,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基层行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对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进行自我评价,另一方面要认真征求社会意见,搞好社会对全行的评价。四是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廉政文化与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反腐倡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威慑力。一是要以党员群众为基础,创建党内监督宽松环境。要相信和依靠党员群众,广开言路,广纳意见,形成大家关注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懂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宽松环境。要树立监督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明确每个党员既有行使监督的权利,又有接受监督的义务,自觉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真诚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二是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重点加强对领导行为、决策、执行的监督。通过落实制度,加强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解决党内监督中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缺失问题。三是要以党务、行务公开为载体,建设党内监督“阳光工程”。党务、行务公开是基层农发行推进民主、强化监督的有效途径。在形式上要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实行专栏公开、会议公开、专项公开等。四是要以双向互动为依托,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要完善评议机制,建立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细化民主评议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评议结果。要建立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反馈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执行,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一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案件防范关口前移。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对重要岗位人员,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在岗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报告,严肃查处。二是要实行履职问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是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严防违规行为演变升级的重要手段。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要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在岗察看、下岗培训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实施责任追究,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消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树立“制度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案件防范工作。在推进案件防范工作中,严格执行重点岗位强制休假、全程顶岗、异地交流、定期轮换等监督模式。 作者系农发行内蒙鄂尔多斯市分行监审部高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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