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滨区纪委会同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政府办、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部门公布在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一)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问题。
争取省中医馆项目建设资金70万元,分别建成了交口乡、磁钟乡、高庙乡、会兴街道卫生院和崖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中医馆,拓宽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功能。争取中央资金185万元、市级资金60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90万元,共计335万元建设了1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区本级又投入了50万元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医疗服务覆盖37个行政村群众。区乡两级投入140万元,新建、改建了12所村卫生室并配齐了医疗设备。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引进力度,先后面向全国医学院校和社会公开特招医学院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37人并进行了岗前轮训,有效缓解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人员短缺问题。
(二)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及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
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负担30元,资助参保7007人,资助参保金额21.02万元;250元全额医疗救助资助参保123人,资助参保金额3.1万元。落实“一降一提高”待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线由7500元降至5500元,增加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病种,政策辐射全区6万多参保群众,1.3万名困难群众受益。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全区383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享受待遇,报销费用551人次295.78万元。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限额由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救助101人次27.97万元。
(三)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
黄河“清四乱”问题。经市河长办、区检察院、区水利局、区河务局、高庙乡等5家单位现场核查发现:违建轻钢房约50平米、鱼塘约10亩、羊舍约200平米,位于小安村村口与沿黄路交叉口东100米处,沿黄路以北,紧邻黄河。区水利局于10月下达印发《关于黄河“清四乱”问题整改的通知》到高庙乡及区河务局,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任务;自10月24日起,高庙乡共动用车辆机械7台次,组织人员60余人次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截止11月20日,羊舍、鱼塘已全部拆除完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脱保”“漏保”问题。
通过调研数据核查等形式,对发现脱保漏保问题及时进行纠正,8月份以来新纳入脱保漏保人员92户、126人。印制政策宣传单1万份,下发到村社区,宣传到户。投入资金2万余元,为每个村配备了防雨防盗的专用低保公示栏,将低保对象信息长期公示,同时在民政局网站和三门峡市农村基层阳光廉政网上进行公示,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35名民政公益岗充实到基层,弥补工作力量不足。
(五)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下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问题。
在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对一些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确认处置主体和协办主体,并督促其积极推进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将报区纪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依规处理。同时,召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推进会,责成各承办单位一周内化解所有12345案件,并要求区委区政府督察局跟进督查。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学习,不断增强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已开展理论学习教育8次161人次并组织了考试,窗口配置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手册,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内容,有关单位进行事项梳理,28家单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752项,通过河南政务服务外网将业务办理事项、业务办事流程等事项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推进“微笑在窗口,满意在大厅”活动,激发工作人员干事热情、提升服务水平。(湖滨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