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纪委六次全会要求,要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作为“县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机构设置和运行模式试点县,卢氏县委积极扛牢先行先试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为全县风清气正敢担当的政治好生态持续巩固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2020年,县委巡察办紧紧围绕“三个聚焦”“两个紧盯”“一个加强”等方面开展政治巡察,协助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学习研究谋划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将项目资金密集以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职能部门作为重点巡察对象。授权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担任巡察组长,抽调纪检、组织、财政、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干部参与巡察,凝聚工作合力。全年共完成对39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及121个行政村(居委会)巡察任务,完成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876个,问题线索24条,形成巡察报告176份,专题报告2份,向县委和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36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县乡党委换届之年,卢氏县将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总结经验,推动创新。系统总结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突出全县改革发展的重点和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巡察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方法,综合运用巡察“回头看”“点穴式”“一托N”“机动式”等多种巡察方式,提升巡察实效。
二是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结合全县乡村振兴、换届选举、营商环境、项目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精心安排巡察对象,筹划开展2轮专项巡察,1轮常规巡察。
三是完善机制,抓实整改。探索建立县委高位推动、纪检和组织部门跟踪督办、职能部门系统治理、巡察机构联系协调的四方协同整改机制,合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全县6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及其下辖的村居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对十三、十四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新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巡察办的指导和支持,学习和运用好市委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经验,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做好与财会、金融、法律等单位沟通,聘请专业人员授课,丰富巡察干部知识储备。(卢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席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