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伟,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风采,诠释对党和纪检监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近日,张伟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8年初,张伟从卢氏县检察院转隶到县纪委监委工作,无论是在检察院,还是在纪委监委,对张伟来说,惩治贪腐的责任没有变,初心使命没有变。
张伟所在的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案件质量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职责。4年多来,张伟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严谨务实的作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2019年,张伟和同事提前介入审理一起指定管辖案件时发现,与涉黑人员有关系的审查调查对象涉嫌受贿。他对见“黑”不见“伞”这种反常现象大胆质疑,决心拨开迷雾,还原真相。
卢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张伟:我重新审阅卷宗,反复研判案情,及时调整思路,这一想法得到上级认可,上级的认可,坚定了我的信心,越是硬骨头,我们越要啃下去。
审查调查组补证后,案件顺利突破,相关证据获得检察院认可。最终,卢氏县监委以审查调查对象涉嫌受贿犯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在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时,张伟主动与部门同事讨论案件中有争议的问题,并提出精准可行的取证建议,助推案件查办实现优质高效。
卢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 李庆锋:这次张伟同志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这既是对他本人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卢氏县纪委监委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将号召全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向张伟同志学习。
今年9月,张伟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仅有两人获此殊荣。近年来,张伟先后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原卫士”“三门峡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卢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张伟:这枚沉甸甸的奖章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是激励,更是新的起点。在新的征程上,我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精神,践行“四个表率”,把荣誉化为前进动力,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战士。以更为紧迫、更有责任、更加务实的作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工作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