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3月11日,八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一批次巡察完成进驻工作。本轮巡察成立6个巡察组,其中1个巡察组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1个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机动巡察,4个巡察组对6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严格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我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查找政治责任和政治偏差;严格工作标准,圆满完成政治巡察任务。
各市委巡察组组长要求,市委巡察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第十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和巡察方案,对照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紧盯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注重同题共答,充分信任配合,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据悉,各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45天左右,其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邮政信箱、“码上巡”等信访举报方式,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 2026年4月14日。(王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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