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成效,推动以办案促进整改、以监督促进治理,市纪委监委印发实施《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跟踪督办纪检监察建议在我市“落地开花”。据悉,此《办法》的出台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问诊”,加强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才能“祛病”。市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行提出建议、限期整改、跟踪回访、定期评查、监督问责“闭环”管理,强化事前研判、审核把关、及时送达、限期反馈、挂账销号等配套措施。
为确保从高质量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入手,《办法》明确要求,研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应当准确把握建议的具体适用情形,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在发现问题上“求准”,分析问题上“求深”,保证建议质量;被建议党组织、单位在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措施,积极主动履职或者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及时反馈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
《办法》强调,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回访,对纪检监察建议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监督、定期对账,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或者在整改中消极应付、经督促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纳入对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考核工作重点内容,作为评价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重要参考,推动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要让纪检监察建议成为提示风险的‘预警灯’、督促问题整改的‘好药方’,推动有关党组织或单位从严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机制等,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目标。”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纪雨童 通讯员曹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