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身份材料属于影响事实认定的重要证据,如有遗漏将对案件本身产生较大质量风险……”近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举办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暨“审理讲堂”,讲解制度规范,分享经验做法,研究破解难点,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体现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近年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业务指导,精准发力守牢案件质量关。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内外贯通、上下联动,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健全案件审理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出台案件质量内审员管理办法,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立内审员,从源头为案件质量“把脉问诊”。优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机制,解决法律适用、调查取证等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高效协作、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推行“乡案县审”制度,通过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自审、协作区内协审、案件审理室审理审核,强化全流程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该市纪委监委明确线索处置、措施审批、谈话取证、文书归档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同时,系统梳理案件审理、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定性量纪不精准、类案处理不平衡等共性问题,及时制发审理工作提示,制定村(社区)干部处理处分、查办酒驾醉驾案件等系列工作指引。
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案件审理队伍,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由案件审理室干部分组包片,常态化开展业务咨询、个案指导、案件协审等工作,同时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新入职干部培训、“主任讲业务,骨干讲战法”系列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审案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案件质量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制度落实,持续健全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韩金涛 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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