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鉴(1703—1766年),字在兹,号熊峰,河南省卢氏县人。
清雍正八年(1730年),王尔鉴考中进士,雍正十年(1732年)担任山东邹县知县,后在山东任职13年。
雍正十一年九月,年轻的王尔鉴到孟子故里邹县上任,为时时警醒自己,他将五代蜀后主孟昶《令箴》的“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四句话刻在木牌上,随身携带。虽是初任职,但他有断才,多惠政,百姓争诉,都能迅速决断。除了办案之外,就是走向民间,了解民情,亲自下地劳作。在邹县任职三年,他深得民心,即将调任益都,邹县士民要立去思碑,被王尔鉴制止。“三年抱政愧无奇”,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三载于兹,仰止典型,事事有所矜式”,面对亚圣孟子,临斯土者无不有所矜式。然而士民立碑之意已然说明,年轻的知县已经通过了百姓的“大考”。
乾隆元年十月,王尔鉴走马上任益都知县,四年后又迁滕县知县。任知县十多年,换了三个地方,所至都有声绩。乾隆七年秋,黄河决口于石林口,民舍漂没15000余间。王尔鉴心系百姓安危,大胆动用库金三千两,边查勘边救济,移出灾民3000余户,存活8000余口人。他将救灾结果报给上司后,因赈灾及时,受到了称赞。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王尔鉴升任为夔州府知府,当年卒于任上,终年63岁。
王尔鉴为官37年,能力出众,尽职尽责,廉洁奉公,不积家私,不仅在其任职地方深受群众敬仰,也对家乡卢氏后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文化传承、教育引导、精神激励以及家风传承等方面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如今,修建完成的王尔鉴廉政文化广场已成为卢氏县的一张独特名片,既是对王尔鉴廉政精神跨越时空的致敬与传承,也是对卢氏县廉洁文化脉络的丰富和延续。(朱珂 李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