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规范公车使用 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发布日期:2022-06-10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卢氏县纪委监委联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的通知》,重申纪律规定,督促规范执行,推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建立“三台账一清单”制度(车辆使用登记台账、车辆维修登记台账、车辆加油登记台账、公务用车派车单),严防出车不审批、用车不报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建立定点停放制度,公务用车在非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统一停放在单位或指定地点,不得在居民小区、学校、宾馆、娱乐场所、酒店、风景区等敏感场所停放、过夜。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加油卡制度,严禁使用现金结算。

张贴公车标识,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一般公务用车要遵照“应贴尽贴、不留死角”的原则,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人为涂污、故意遮盖、擅自撕毁公务用车标识。若公务用车标识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重新张贴。新购、更新的公务用车须在上牌后10日内完成标识张贴。

实时定位管理,严防公车私用。所有一般公务用车(涉密车辆除外)均须统一安装车载定位设备,且要保持全天候待机,接受系统监管;不得擅自进行挪动、翻转、拆解、拆卸、断电等操作。若车载定位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检修或调换。新购、更新的公务用车,上牌后10日内必须安装车载定位设备。已安装车载定位设备但由于车辆更新或因重大事故需要处置的车辆,待处置时方可拆除定位设备。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制度,适时对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公务用车加油卡等制度,不严格落实定点保障、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不按要求张贴公车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的,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督促整改;对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占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超编制超标准购买社会化服务用车、挪用占用执法执勤车辆等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筛选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释放有力震慑。(周云)